關翠杏促助跨境罪案受害人

2012-07-07

【特訊】議員關翠杏書面質詢當局,要求解釋本澳與內地仍未建立刑事司法協助機制的原因。

她表示,曾接獲被盜用提款咭資料的市民投訴,銀行職員以商業保密為由,拒絕向警方提供匪徒在內地提款地點資料,案件最終歸檔。

其書面質詢如下

「日前,司法警察局偵破一宗在本澳櫃員機裝設錄影器、盜取他人資料及製作假提款咭的案件,並拘捕了四名涉案內地人士。近年來,同類型案件在本澳時有發生,本人亦曾接獲不止一宗類似投訴。

近日有居民向本人投訴:去年八月其於本澳某銀行的櫃員機提款,一個多小時後,提款咭資料被盜用及多次被人在內地提款,事主發覺後已在本澳即時報警,但事隔多月,卻接獲檢察院歸檔通知。檢察院的回覆是:「銀行職員以商業保密為由,拒絕向警方提供作案人在國內提款的地點。經過多方面調查,至今仍未能確定犯罪人的真實身份。」案件歸檔令事主極為不滿和無奈!

近年,隨著提款咭、信用咭的普及,加上內地與澳門間人員往來及商業活動日趨頻繁,涉及提款咭、信用咭這類跨境犯罪的案件亦與日俱增,基於現時兩地仍未建立刑事司法協助的機制,若不法分子在作案後離開本澳,又或經盜取個人資料後在內地作案,本地警方要調查和追緝有關人士的難度就會大增,亦令受害人追回損失的機會變得更渺茫。

本著共同打擊犯罪的目標,內地與澳門均認同有必要建立兩地刑事司法協助制度,雙方並為此展開多年磋商,可惜至今仍未能落實。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據新聞局的資料顯示,特區政府曾於二○一○年二月與內地就刑事司法協助展開第二輪磋商,雙方認同本著共同打擊犯罪的目標,在「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下,應盡快協商並簽署刑事司法協助安排,並就安排涉及各項合作的具體內容與程序,以及在兩地生效與執行等重要問題,做了深入和全面的協商和探討,取得了積極的進展,為何至今仍未落實有關安排?箇中困難何在?當局估計將於何時才有望完成簽署?

二、本澳與內地至今仍未建立刑事司法協助機制,實在不利於兩地共同打擊犯罪。究竟第二輪磋商後,本澳與內地相關部門有否繼續跟進磋商的安排或計劃?而在刑事司法協助機制建立前,能否具條件率先就一些對社會治安和居民生活帶來困擾的跨境犯罪,如內地盜竊團夥來澳作案,各類型跨境電信、銀行咭、信用咭及傳銷詐騙等案件提供協助?

三、現時,當居民遇上涉及兩地的跨境刑事案件時,當事人除需在澳門報警外,當局會否為居民提供一些可行的協助或指引,讓當事人可向內地有關方面求助,以盡量爭取相關案件不會因缺乏刑事司法協助而令犯罪分子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