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在生証明」說起

2012-07-11

澳門政府賭餉豐收,水浸庫房,多多關注居民福利,其中一項對「殘疾人士」發放津貼,這真是德政,關顧「弱群」的殘疾人士。

本人失聰24年,在政府的「德政」下,蒙受細意的愛心!何只我這老頭「殘疾族群」人士都額首稱慶,功德無量!辦理手續嚴謹細緻,先需檢驗証明「殘疾」,才可獲批准。

經過一番申請檢驗之後社會工作尚批准了,頒發証明咭,要領「殘疾人士」津貼還要辦「在生証明」,我獲得証明咭當然滿心歡喜,但還要辦「在生証明」。

辦「在生証明」有受辦証處﹕如醫療所等。我因失聰為免麻煩直接到社工局辦理,免失聰交談不便,去了「藍屋仔」(社工局)人員指示到下面「黃屋仔」辦,到「黃屋仔」又指示瘋堂辦,拐過灣角看見大告示指示向前辦理在生証明。只嘆失聰諸多不便。去了入門看見有長桌幾個工作人員辦事,先聲明說﹕我聾的,拿出了要辦証明的表格,他們示意要看身份証,當然照辦,又在表格簽了名,之後工作人員寫個「走」字,我真不明白是什麼意思,是趕我走嗎?表示不明白,工作人員又寫個「家」字,我搖頭示意,又寫多一字「回家」。真是莫名其妙,不知他們的意思,長者老頭的我一急發囉唆說﹕現在不是澳葡年代,是特區政府怎地不會寫中文說清楚。天啊!雞同鴨講,幾經打手勢(不是手語)大致上會意辦了,也就不大了了,悻悻而「走」了。政府機構辦事真是怪談!

喜獲政府關心照顧,發了「殘疾人士」津貼,且追溯前兩年,真是心花怒放。這裡贅些不是正題,鄰埠的措施情況—話說,我88年腦膜炎入鏡湖醫療個多月,醫術高明,總算痊癒出院,但有後遺症失聰,醫院無肯定,那年代驗耳的醫械不太好,主診醫生說﹕出院後,去接受針灸治療,再探查配個「耳機」。鏡湖有針灸部門,去了醫生說﹕早發現了,接受針灸治療看情況。我心急且知道針灸要經月日的療程,不是一針見效。我還需手不停才可口不停,那有時間日日去針灸。

其次配耳機,要去香港檢驗,費用五百大元(那時的幣值),去了檢驗真是先進設備,用一個如電板按在肩上,通電經電腦螢幕顯示聽覺,我只看螢幕上的直線不動,早知凶訊,之後電腦打出檢驗數據,這才見醫生。醫生問﹕你有沒有拿政府的津貼?(香港政府發失聰津貼每月一千七百多元)我答﹕我是澳門人,怎領?他著我稍等候。之後給我一封信說回澳門向天主教求助。這是介紹信,另外交驗費,也真善心,減半收費。出了診所,心裡轟著﹕怎的一下子變成傷殘人士!

附帶一筆,如能領取香港傷殘津貼,二十四年于茲有多少?一半的數目已可做電子耳蝸手術。現澳門人能獲領取「殘疾津貼」早大開壞。經過政府發給銀行轉賬程序可動用。澳門社保老人退休金,每三個月發一次,我以為「殘疾津貼」也是如此, 可並不是!

失聰查詢有困難,請求銀行員工代查詢,可也真樂助,經過左問右問之後,答覆是每年發一次,且發前要具「在生証明」。噢,原來如此!政府用公帑可其細心檢查, 以防漏洞被冒領。可是﹕「殘疾人士」都是「可憐虫」,難得政府善心照顧,但政府的措施,以我的領會﹕似有博領取人要長命,不夠長命政府便免了一筆支出。你要活一年,才給你錢,你活不了一年,就拿不到。

我想如果政府是慈心的,而且防人死了冒領,也應每半年辦一次「在生証明」,如退休金每三個月發一次,就算「殘疾人士」不長命死了,家屬會冒領只有幾個月,真的是冒領更是政府答謝家人照顧殘疾人士長年付出親情的情意。我說老人對此感到心冷!善心發放津貼也打了大大折扣,要博長命才可領取津貼,很令人心酸!愛心,善心,美中不足!!

                                                                                                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