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810號
2012年08月10日
星期五
珠海對舉報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最高獎10萬
2012-08-10
【中新社珠海8月9日電】(冒韙陳彥儒)廣東珠海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9日對媒體公佈,該局出臺《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舉報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獎勵辦法(試行)》,對舉報者最高可獎勵10萬元人民幣。
對進出口商品、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食品等方面出現的質量安全違法行為,該局鼓勵知情者通過書面、電話、來訪等方式實名舉報,並承諾會做好保密工作,嚴禁以任何方式將舉報人的基本情況洩露。
根據舉報情報與查辦事實相符程度等情況,該局將舉報分為三個等級:能詳細提供被舉報人及違法事實並已直接掌握有關證據,能提供具體的涉案物品數量、違法情況、違法者名稱、地址、違法地點等,並協助現場查處活動,且貨值在15萬元以上的被列為一級舉報。能提供被舉報人違法事實並已掌握部分相關證據,能提供基本的涉案物品數量、違法情況、違法者名稱、地址、違法地點等,並協助現場查處活動,且貨值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二級舉報。不能提供被舉報人及違法事實詳細情況,僅能提供查辦線索且不直接協助查辦活動劃分為三級舉報。
珠海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有罰沒款的案件,一級舉報按照該案罰沒款總額5%、二級舉報按照該案罰沒款總額3%、三級舉報按照該案罰沒款總額1%的比例計發舉報獎勵金,單案的舉報獎勵金最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