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周克華身負10條人命 全城通緝仍敢現身鬧市終被消滅

2012-08-15

【中新社重慶8月14日電】(中新社記者 郭虹 韓璐)8月14日淩晨6時50分,8年間身負10條人命的周克華與兩名重慶警察近距離激戰後被擊斃。這位在長江流域多個城市持槍搶劫殺人、被官方稱『犯下纍纍罪行』的中國公安部A級通緝犯在自己的家鄉終結了自己的人生。

2012年8月10日9時34分,在人來人往的重慶沙坪壩區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所門前,1名歹徒持槍搶劫,打死1人、打傷2人後搶包後逃竄。9時45分左右,在離案發地不遠的歌樂山下,正進行安全巡線調查的鐵路民警朱彥超上前盤查迎面而來的周克華,被周克華連開3槍致命,29歲的朱彥超倒在了鐵路邊上的草叢裏,直至兩小時後才被人發現。

此時的山城重慶正被40攝氏度的高溫籠罩,銀行前有人被槍殺搶劫的消息通過電話和網絡迅速傳遍這座有三千萬人口的城市。中新社記者在10日上午趕到案發現場,多名目擊者向記者還原了當時的場景:歹徒走到一位剛從銀行取款出來的中年女子面前,未說一句話便向女子開槍,又向一旁的男子開槍,然後搶走女子有7萬元人民幣的淺黃色女式單肩大挎包。槍聲響後,一個銀行保安追出來,歹徒並未慌忙逃竄,而是回頭走了幾步向保安開槍,然後搭乘摩拖車離開案發現場。女子當場斃命,男子頸部受重傷,保安手部受傷。

案發後,重慶警方立即開展現場勘查、圍捕、封控等工作。10日下午,重慶警方便發佈通緝令並確認了歹徒身份。警方通緝令稱,經調查,案犯係1970年出生、只有初中文化的重慶籍男子周克華。『悍匪』周克華由此浮出水面。據8月14日警方披露,2004年以來,周克華流竄重慶、湖南、江蘇等地,持槍作案10起,打死10人、打傷6人,搶劫鉅額財物和一支81—1自動步槍。

2004年4月22日,重慶江北區鬧市的一工商銀行前,兩名剛取款出來的女子被持槍搶劫,歹徒開槍打死1人、打傷1人後逃逸,搶走現金7萬元。2005年5月16日,兩男子在重慶市沙坪壩區鬧市槍殺一對取款夫妻,造成2死1傷。

2009年3月19日,重慶高新區石橋鋪的某駐渝部隊營房,一名歹徒蒙面持槍襲擊致1名哨兵身亡,搶走步槍1支。案件震驚中外,重慶警方將此案列入反恐打擊範疇,成立專案組偵破案件多年未果。2009年10月14日,湖南長沙南郊公園一中年農民被槍殺。同年12月4日,長沙天心區一取款男子被槍殺,男子當場死亡,其攜帶的4.5萬元現金被搶走。2010年10月25日,湖南長沙雨花區一經貿公司老闆被槍殺。2011年6月28日,長沙天心區一豪車男子在下車時遭歹徒槍擊。

2012年1月6日,南京下關區一銀行前再響槍聲,一男子從銀行取款20萬元出來時被歹徒持槍襲擊,頭部中彈而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黃偉稱,通過對在案發現場提取的彈殼進行槍彈痕跡比對,確認了案犯10日在銀行前使用的倣五四式手槍係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作案用槍,槍殺民警的9毫米手槍係重慶『2009.3.19』槍殺哨兵案作案用槍。通過提取兩處現場遺留彈殼上的DNA檢材和視頻進行分析比對,案犯與此前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案犯的體貌、步態特徵,作案手段、方式一致。所有的鐵證都指向了周克華。

『8.10』案件發生當日,重慶全市開展集中清查行動,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和緊急通知,部署全國警方特別是重慶周邊省市的查緝、布控和堵截工作。186萬餘份通緝令遍佈全城,電視、廣播、都市戶外電子屏都不斷地滾動著周克華的清晰頭像、通緝令和鉅額懸賞。因案發地點距周克華老家僅有10余分鐘車程,且該地區背靠歌樂山系,熟悉地形、善於野外生存的周克華極可能隱蔽在山林中。當地公安、民警和駐渝部隊派出大量人馬在高溫下進山搜捕。連日來,中新社記者進入歌樂山搜捕核心區沿線看到,山路上每隔約50米就設有一處臨時警備點,每處約有2、4名警察頂著烈日駐守。盤山公路上也設置多處關卡,有持槍警察對過往車輛進行盤查。當地

居民告訴記者,自10日案發後,山洞至歌樂山沿線的公路就匯集了大量警力24小時值守,對過往車輛進行盤查。然而,即使在天羅地網佈下之時,11日晚,周克華仍出現在重慶最繁華的鬧市——重慶江北區一商場,並停留了一段時間後離開。有案偵專家曾這樣分析周克華,8年來屢屢作案,屢屢得手的周克華,不僅狡猾,而且有非常強的反偵查意識。而據重慶警方獲得的信息,周克華在10日案發後還曾揚言要在14日『幹一票更大的』。

2012年8月14日淩晨6時40分左右,重慶沙坪壩區公安分局便衣蹲守民警王曉渝、周縉在沙坪壩區童家橋附近發現周克華蹤跡。非常警覺的周克華在逃竄一段距離後對緊追不捨的兩位民警射擊。兩民警果斷開槍還擊,當場將其擊斃。現場繳獲倣五四式手槍、九毫米手槍各一支,彈夾3個,子彈62發。

身負10條命案、多個血案的周克華在家鄉終結了自己的一生。據警方披露,周克華,1970年2月6日生,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坪上組人。1986年3月起,因調戲婦女被治安拘留14天;1991年9月,在沙坪壩區盜竊獵槍1支;1993年3月,持盜竊的獵槍流竄至湖北武漢,被武漢市公安局?口分局抓獲,勞教2年;1997年夏天,在雲南邊境購買『五四』式手槍;2005年10月,在雲南曲靖宣威火車站被查獲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槍1支、子彈6發,被昆明鐵路法院判刑3年,于2008年4月出獄。

14日,公安部和重慶市政府聯合召開新聞通報會向公眾披露了案件細節,入夜後的山城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和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