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嚴按判決處理不法批給土地

2012-08-17

【特訊】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日重申,特區政府將嚴格按照法院的判決,以及按《土地法》或現行相關的法例處理所有涉及不法行為的土地批給,同時,會適時向社會公佈相關確切訊息。 

特區政府前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於2006年確認同意轉讓氹仔偉龍馬路和雞頸馬路之五幅土地,基於有關土地權利的轉讓涉及不法行為,宣佈有關批給合同之行為無效。 

劉仕堯早上列席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會後被傳媒問及有關不法土地的批給合同無效的問題,他回應時強調,由於此個案有可能進入司法程序或聲明異議,政府暫不作進一步的補充,但倘若有更多確切的訊息將會適時向社會交代。 

他又表示,財政局已就「御海‧南灣」買家申請退回印花稅的事宜作出明確說明,小業主如有疑問可到財政局查詢。 

另外,被問及位於筷子基北灣兩幅公開拍賣的土地,劉仕堯表示,有關的清遷工作將爭取盡快進行,並期望承批人可履行合約,以配合市場上供應房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