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數碼遭產」權 影星布斯擬控蘋果

2012-09-22

荷李活動作片影星布斯韋利士擬向蘋果興訟,為三名女兒爭取『數碼遺產』繼承權,要求死後將歷年於蘋果iTUnes商店下載的歌曲轉贈女兒,掀起數碼檔案擁有權爭議。

五十七歲的布斯偉利士表示,多年來自蘋果iTunes商店共下載總值約五十萬港元的歌曲到多部ipod,當中包括數千首經典搖滾樂曲、流行曲等。惟根據蘋果iTunes商店的使用條款,下載歌曲僅限用戶個人使用,不能燒錄或轉交他人複製保存,亦不可傳送歌曲檔案至非蘋果品牌的MP3播放器。若蘋果懷疑用戶觸犯條款,可即時凍結賬戶。布氏認為,這意味用戶實質只是獲授權『借用』歌曲,並不真正擁有歌曲檔案,恐死後歌曲會因條款限制變成無用之物。他早前要求顧問為其成立家族基金,保管其『數碼資產』,爭取在死後將之交由三名女兒繼承。

之前不少科技界人士也就多間科網巨擘的使用條款提出質疑,要求釐清死後網上服務賬戶,以及音樂、圖片、應用程序檔案的擁有權誰屬;亦有人擔心,由於私隱條款大多列明不能向他人透露賬戶登入資料,即使死者至親也不例外,處理後或變成麻煩的法律程序。法律專家認為,遺產法例能跟上科技發展,蘋果等科技公司亦應更新政策,配合用戶需要。美國律師戈德曼(David Goldman)為此推出軟件DapTrust,保障數碼財產,當用戶死去後,軟件便會自動按設定處理死者的數碼資料,如將網上理財密碼電郵親屬,公開某些照片等,方便遺屬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