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收六十五份意見 城規法爭取盡快進立法程序

2012-10-27

【本報訊】城巿規劃法工作小組昨公布,就四月底展開諮詢的《城市規劃法》草案及配套法規構思,共收到六十五份意見,認為社會各界反應踴躍,小組將加快工作,爭取盡快在今個立法會期提出文本,交行政會進入立法程序。

小組表示,在為期四十五天的諮詢期內,收到來自社會各界、多個團體及居民提出六十五份、共六百六十條意見,顯社會各界反應踴躍,意見內容亦廣泛多樣。

根據這六百多條意見,小組歸納分析出十一個大項、共三十一個小項的社會主要意見。該十一項包括「認同立法目的,促做好相關法律銜接,盡快立法」、「認同設立城規會,倡增代表性,逐步強化其職能」、「關注規劃檢討修改機制,冀兼穩定與靈活性」、「強化職能部門,落實規劃師專業資格認可制」、「認同需設立公眾參與機制,關注諮詢意見如何被落實」。

還有「對規劃賠償規定有保留,重視賠償計算之合理性」、「冀明確徵收理據及公益界定,倡設上訴委員會」、「完善過渡措施及法律銜接,明確街道準線圖的地位」、「立法須體現舊區重整、生態保育以及文遺保護」、「關注現行城規工作,促完善土地利用規劃及管理」及「預防措施須明確,處罰制度須嚴謹」。

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小組與法律顧問會逐條意見審視,研究如何容納入去與正在草擬的法律條文框架中,並盡量平衡不同意見,以體現出「成本書、六百幾條的意見」的諮詢所得,但現未有任何確定性調整。

城規法按施政報告的時間表是在今年內立法,被問到城規法文本何時才能出台,劉榕強調,城規法是一項影響澳門未來好重要的法律制度,故條文須非常審慎、謹慎,若貿然定出不太符本澳實情的,日後操作就會出大問題,無法捍衛最大的社會公共利益等,故前期工作須做得詳細一點。

劉榕續說,現時或許令人感到進度慢一點,但有前面良好、完整的鋪墊,後面的速度和效率應會越來越快,希望在同事努力下,盡量加快工作,盡快在今個立法會期進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