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1027號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陳美儀促打擊家暴盡快立法
2012-10-27
【特訊】議員陳美儀認為打擊家暴立法工作刻不容緩,她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明確可否在今年內將打擊家暴法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陳美儀同時引述行政長官稱預防家庭暴力比訴訟更重要,她要求政府評估現行其他預防措施的效果。
其書面質詢如下
「反對家庭暴力是保護公民權益和構建家庭和諧的重要內容,本澳社會各界也非常關注涉及家庭暴力領域的問題,據媒體報導 ,本澳有專門為婦女提供庇護服務的機構開辦7年來,共為643名受虐婦女及其子女提供庇護服務。特首在2012年度施政報告中也明確計劃在2012年上半年將《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但時至今日政府有關部門未如期正式提交法案。我們主張『打擊家暴』立法,其實重點不是在打擊和訴訟,目的是要對提高對家暴行為的阻嚇力,就是要有效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正如行政長官於2012年8月在立法會所言:『預防比訴訟更重要』,而且現今家庭暴力的受害對像已不單單是婦女,還包括沒反抗能力的長者、兒童,甚至是男士,基於『家醜不出外傳』心態,家暴受害人一般較少向外尋求協助,導致存在大量隱性個案,在種種原因下,《打擊家庭暴力犯罪》立法工作,實在是刻不容緩。
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1、能否在2012工作年度內,將《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目前進展如何?
2、《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如何與《刑法典》相關罪名有效銜接?政府的立法方向究竟是半公罪還是公罪?
3、法律的阻嚇和事後打擊是預防家庭暴力的內容之一,特首亦表示『預防比訴訟更重要』,因此除了法律措施外,政府如何評估現行其他預防措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