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1102號
2012年11月02日
星期五
大陸移交13台灣犯罪疑人和通緝犯
2012-11-02
【中新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 張蔚然)記者從中國公安部獲悉,大陸警方1日移交和遣返13名台灣犯罪嫌疑人和通緝犯,這是兩岸執法部門緊密協作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的又一合作成果。
今年8月以來,在公安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福建、廣西、廣東警方先後與台灣執法部門密切合作,聯手開展收網行動,抓獲涉嫌拐騙強迫和組織大陸婦女到台灣賣淫、故意殺人犯罪的10名台灣犯罪嫌疑人和3名台灣通緝犯。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11月1日,大陸警方在福建省廈門市舉行移交儀式,將10名台灣犯罪嫌疑人移交台灣相關部門,同時遣返3名台灣通緝犯。據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09年4月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來,兩岸執法部門相繼在打擊電信詐騙、打擊拐賣犯罪、緝捕遣返犯罪嫌疑人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進一步擴大了兩岸執法部門合作的範圍,拓展了執法合作的領域,豐富了共同打擊犯罪的內涵。在案件偵辦和人員移交過程中,大陸警方多警種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充分體現了警方整體作戰能力,提升了打擊犯罪的水平。
該負責人還表示,近年來,伴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人員往來頻繁,經貿合作不斷擴大,涉及兩岸的違法犯罪活動也日益增多,嚴重侵害了兩岸民眾合法權益。大陸警方高度重視涉臺案件偵辦,將不斷加大兩岸執法合作的力度,嚴厲打擊侵害兩岸民眾切身利益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