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解除童婚婚約 印度17歲少女創先河

2012-11-02

印度一名17歲少女日前驚悉自己受哺時期已被父母安排「出嫁」,因強烈反對這種非法童婚而奔走求助,終與較她年長兩歲的「丈夫」成為歷來首對「合法離婚」的童婚夫妻。當局希望藉此案例,能進一步破除民間童婚積弊。

拉賈斯坦邦的焦特布爾(Jodhpur)周二辦了一場意義深遠的離婚。仍然在學的少女瑟爾格拉(LaxmiSargara)與開剷泥車的青年司機拉凱什(Rakesh),在公職人員見證下共同簽署有效法律文件,結束他們長達十六年有名無實的婚姻。瑟爾格拉說﹕「現在我感到精神放鬆,家人也支持我。」本來憧憬著畢業後自由選擇職業的瑟爾格拉,自小如平常女孩般跟家人一起生活。直至日前,她驚聞自己一歲時在長輩安排下,跟當年三歲的拉凱什成了親,只是婚後繼續寄住娘家。老爺奶奶如今見她邁入青春期,限她要在四月二十四日「Akshaya Tritya節(印度教曆法中的吉日)正式住進夫家完婚,準備生兒育女。

瑟爾格拉說﹕「我感到很震驚。我不喜歡這宗婚事。我跟父母講,他們不依我。童婚是非法的,我遂求助於非政府組織。」她跑去大城市焦特布爾,找維護兒童權益的福利組織協助;該組織社工先後約會新郎和涉事兩家人,希望說服他們明白童婚是不公道的。新郎起初堅持要維持這場夫妻關係,惟敵不過新娘的反抗意志,同意「離婚」。

當地婦女和兒童發展部主任喬普拉(Indu Chaupra)表示,為了確保瑟爾格拉無後顧之憂,所以大家簽署法律協議。處理有關個案的社工說﹕「以我們所知,這是第一對想撤銷有關婚姻的童婚夫婦,我們但願其他人會受此啟發。」印度政府法定最低結婚年齡,男性為二十一歲,女性為十八歲。可是在很多農村地帶,依然盛行童婚,當中拉賈斯坦邦就有10.1%婦女未滿十八歲就結了婚。中央政府的婦女及兒童福利部本月致函各邦政府,指童婚是違反二零零六年《禁止兒童婚姻法》的一種落後風俗,消除童婚不僅需要社會心態改變,還應嚴格執法和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