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廿一歲禁入賭場法律生效 迄今十九宗違規

2012-11-08

【特訊】第十/二○一二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已於十一月一日起實施,博彩監察協調局要求各博彩承批公司嚴格配合新法實施,要求於娛樂場入口執勤的保安人員提高警覺及增加查核進場者的年齡,對疑似未滿廿一歲人士得要求其出示年齡證明。於新法生效後首五天共記錄了3千多宗未滿廿一歲人士在入口核查證件時被保安人員拒絕進場的個案。另外,亦發現19宗未滿廿一歲人士進入娛樂場的違規個案,由娛樂場保安人員發現後通知博彩監察協調局駐場督察協助處理。博彩監察協調局會按照法律規定對有關違規個案作出查處,不排除會作出檢控,而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會根據相關法律對違法者科處罰金,並沒收投注金額及彩金。 

各博彩承批公司有責任採取相應措施以配合新法的施行,而博彩監察協調局會密切與六間博彩承批公司溝通,要求承批公司加強娛樂場入口的把關工作,以及增加娛樂場內的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