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選撥比重增大 中共探索選人用人之路

2012-11-15

【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電】(中新社記者 孫宇挺)11月12日下午和13日上午,中共十八大舉行各代表團全體會議,先後對中央委員、中央紀委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進行了預選。按照大會選舉辦法的規定,預選採用差額選舉辦法,差額比例均多於8%。

十六大「兩委」(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央紀委委員)選舉差額比例在5%左右,而十七大「兩委」選舉差額比例都超過了8%,進一步擴大了代表的選擇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差額選舉是自下而上的競爭性選拔方式,更能體現民主。

近十年來,中共在選人用人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制度設計。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以建立健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為重點,以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為目標,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2007年,中共十七大確定了「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幹部任用新方針。

2009年,中共中央公開發佈《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下簡稱《規範綱要》),對未來1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全面規劃。

與此同時,中共中央也將這些這些制度落實到試點。如杭州通過「兩輪推薦、兩輪票決」方式,從279名符合條件的現任市管副局級幹部中,差額選拔了6名正局級領導幹部;河北省大名縣一名幹部提拔經歷了兩次預提名、一次推薦、一次測評、一次全委會票決、一次考察公示等多道關卡;四川省巴中市通過邀請群眾擔任公開選拔科級幹部面試環節考官,甘肅省慶陽市通過競職演講、民主推薦及差額考察最終選任6名縣處級幹部,四川省洪雅縣擴大民主通過「兩票制」選舉鄉鎮「一把手」……

江蘇的試點或可視作中共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縮影。2003年10月,江蘇省沛縣在全國範圍內首次「公推公選」縣(市)長推薦人。2011年4月,江蘇省通過「公推票決」產生了上無錫、南通、宿遷三個省轄市市委書記。其中,最有觀察意義的是「公推公選」、「公推直選」、「公推票決」這些反映基層民意的幹部選拔模式。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著名黨史專家謝春濤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公推直選」等模式目前已經被中共中央認可,並在大範圍推開,但目前主要針對縣級以下的幹部選拔。

追溯「公推」最初的探索,大概是上世紀80年代起在一些地方出現的幹部選拔方式。在中共十六大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推動下,「公推公選」在各地逐步推行,成為地方政治中引人注目的選人方式。十七大後,通過這一方式選拔的幹部,從數量、範圍和職位重要性上都在向更高層次邁進。

2009年出臺的《規劃綱要》更明確提出「擴大提名環節的民主和監督」、「鼓勵多渠道推薦幹部」。至此,「公推公選」在江蘇乃至全國漸成常態。包括北京、浙江、湖南、江蘇、江西、深圳等十多個省市,均面向社會公開選拔較高級別官員。

11月8日,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報告中談及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時指出,要「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完善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專家認為,這是對選人用人制度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事實上,中共選人用人之路正在向更深層探索。《規劃綱要》強調,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廳局級以下委任制黨政領導幹部中,通過競爭性選拔方式產生的應不少於三分之一。同時,綱要也提出,「既要尊重民意又不簡單以票數高低取人」。專家認為,在未來如何實現自上而下的幹部票決制選拔和自下而上的差額選舉之間的兼顧,或許是中共需要進一步探索的用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