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生活保障望與維生指數掛鈎

2012-11-16

【本報訊】多項下年度的政府津貼均有調升,長者每月獲發四千多元,然而,殘疾津貼卻維持每月發放五百元 (輕度或中度殘疾) 至一千元。有智障人士的家長提出,政府已將最低維生指數調升至每月三千二百元,難道每月五百元至一千元的殘疾津貼,能解決沒有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的基本生活需要?他們希望,政府將殘疾人士的生活保障與維生指數掛鈎。

二O一三年施政報告提出,「現金分享計劃」、「醫療券」、「敬老金」、「養老金」、「非高等教育:書簿津貼」、「高等教育:學習用品津貼」、「短期食物補助計劃」等金額均有提升。然而,殘疾津貼的金額卻沒有變動,仍是每年發放六千元 (輕度或中度的殘疾人士) 和一萬二千元 (重度或極重度的殘疾人士)。

為何殘疾金不增?

智障人士家長黃蓉好坦言:「敬老金,養老金有調整,有增加,為何殘疾金就是不增加呢?是否當我們的子女隱形、透明?高官每月薪金多少?我們每月僅得五百元。既然,現在庫房有這麼多錢,為何不為真有需要的、沒有工作能力的人多點著想?」

黃蓉好的智障兒子今年二十五歲,但是,身體機能退化,如同一個三十多歲的人,額外的中醫調理身體每天花費五十元,每月繳付日間中心的費用為七百元,還未計算其他開支。然而,兒子得到政府的殘疾津貼為每月五百元、巴士車資每程三角、免費醫療,以及每位澳門居民可享有的現金分享八千元。

現時,與家人同住的殘疾人士是不能獨立申請經濟援助,然而,智障人士又必須依賴家人照顧,因此,只能以家團為單位到社工局申請援助。不過,若其他家庭成員均有收入,家團總收入往往超出上限,導致不獲發放津貼。甚至,其他子女給父母的家用也要計入家團總收入內,這也是超出上限的原因。

社工局建議簽「衰仔紙」降家團總收入

黃蓉好表示,最近有家長反映,社工局建議智障子女的其他兄弟姊妹表明不供養父母,不付家用,簽署俗稱的「衰仔紙」、「衰女紙」,便可降低家團總收入,好能符合獲批申請的資格。有母親慨嘆:「不要迫兄弟姊妹。不如,我簽一張『衰媽紙』,表明不照顧智障子女,社工局把經濟援助發給我的子女吧!」

澳門特殊奧運會執行總監蕭宇康表示,殘疾人士最困難之處在於整個家庭的成員需要擔當照顧者的角色,然而,政府疏忽對這些家庭的支援和照顧。「政府見不到這班人,亦沒有構想政策去協助他們。政府應該想一想,如何透過社會保障基金或社會工作局經濟援助制度去協助這批人。」

蕭宇康稱:「現時,智障人士不能獨立申請經濟援助。很難靠自己改善生活,去申請錢又不能,一定要拖著父母,除非父母失業或年紀大,或者其他子女沒出色,才能申請經濟援助。」既然,政府常從金錢角度看問題,他提醒,設立院舍照顧殘疾人士,其成本是高於提供資源,支援殘疾人士的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