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黨內決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

2012-11-27

【中新社北京11月26日電】中國官方媒體26日發佈消息,中共中央紀委近日印發《關於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視查辦案件工作,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任何人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黨內決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

《通知》要求,深刻認識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準確把握懲治和預防的關係,既在堅決懲治腐敗上有新突破,又在有效預防腐敗上有新進展。深刻認識黨章賦予紀律檢查機關的重要職責,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做到黨章規定什麼就堅決維護什麼,黨章禁止什麼就堅決糾正什麼。

《通知》指出,要圍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具體措施辦法,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群眾路線教育。要加大對作風方面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著力整治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切實改進文風會風,堅決制止「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優良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政風民風。

《通知》說,要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反對腐敗,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統籌做好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等工作。要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健全反腐敗法律制度,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範化,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 

《通知》指出,打鐵還需自身硬,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專門執紀監督機關,更要加強自身建設。要加強組織建設,抓好組織機構、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要加強作風建設,對紀檢監察幹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維護可親、可信、可敬的形象。 

  廣東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呂英明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中新社廣州11月26日電】(索有為 奚婉婷)廣東紀檢監察網26日發佈消息稱,據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廣東省水利廳原副廳長)呂英明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資料顯示,呂英明為廣東高州人,1962年11月出生。天津大學水工建築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曾在廣東省水電三局房建隊、省水電三局深圳公司任技術員,後歷任廣東省水電三局機電科設計負責人、省水電三局廣州公司副經理等職。1999年至2001年,呂英明任廣東省北江大堤管理局局長。2001年後任廣東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廣東省政府今年10月公佈的人事任免顯示,免去呂英明廣東省水利廳副廳長一職,任命其為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