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年底進入立法程序

2012-11-29

【香港中通社澳門十一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肖龍) 澳門社工局副局長黃艷梅二十八日預計,《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年底前可進入立法程式。她期望該法出臺後,可以更好幫助家庭受虐者。

來自社工局的資料表明,今年一至十月,共收到十五名兒童懷疑被虐待的個案;防止虐待兒童會亦接到八宗虐兒個案,當中二宗是三歲以下兒童懷疑被性侵犯。

『防止虐待兒童會護兒中心』主任蔡巧奇稱,當中更有受害人基於『家醜不出外揚』較少尋求協助,導致大量隱性個案存在,呼籲鄰居或社區若發現懷疑個案,可主動舉報。

目前,澳門各界已達成共識,為預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蔓延,對家暴受害人提供及時有效的救助和保護,《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工作刻不容緩。

黃艷梅預計,《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年底前可進入立法程式。她稱當局正逐步與二十個機構籌組社區個案支援網路,並與理工學院合作研究出臺家庭暴力評估工具,預防潛在個案。

防治家庭暴力立法諮詢總結報告 

為打擊和防治家庭暴力、保護和輔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由澳門特區政府擬訂的相關法律草案文本,經向業界及公眾作諮詢,現時相關的諮詢總結報告已經完成,並會由本月二十九日起上載電子版於社會工作局網頁(http://www.ias.gov.mo/index.jsp)以供相關業界及關注家庭暴力防治立法情況的人士瀏覽及下載。 

在整個諮詢過程中,各界對家庭暴力事件的關注點並不單單在於是否向施暴人作出刑事檢控,而是在於立法能否確保受害人得到即時、適切及有效的保護,對此,原屬刑事法律修訂的《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律草案的立法方向需要作調整。草案文本重新擬訂後,名稱會更改為《家庭暴力防治法》,並已重新向相關團體及業界進行了深入諮詢工作,大部份意見均對立法方向的轉變及《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律草案框架的內容表示認同。按照目前進度,《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律草案可於本年底提交及進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