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社諮委關注保健食品監管

2012-12-06

【本報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舉行第十二次平常會議,關注到保健食品的監管問題,認為政府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釐清灰色地帶,保障市民健康。

會議請來衛生局和民署代表,介紹保健食品和藥物監管工作。會後副召集人黃耀球引述衛生局代表說,局方去年對全澳中、西藥房分別平均巡視二點七和三點一次,共發現約四、五十宗違規情況,主要涉及無處方購買藥品、沒藥劑師駐場及不良手法推銷藥品。

黃耀球稱,會上委員非常關注保健食品定義不清,希望未來能完善和更新相關法律法規,杜絕灰色地帶,獨立界定何謂保健食品,規範成份標纖須具中文說明,加強監管抽檢,並強化本地藥劑師培訓等,進一步做好食安風險管理。

委員吳碧珊在議程前發言時說,近年市民健康意識不斷提升,市面保健食品大行其道,種類五花八門,聲稱的功效也各不相同,更衍生出膳食補充品、營養補充劑、功能食品、天然保健食品等不同名稱。

由於目前並沒針對保健食品定義,一些不含中西藥物成份或聲稱具有醫藥療效的,只被視為一般食品處理,可以較隨便銷售,而他們聲稱的功效有否經驗證亦不得而知。

因此,吳碧珊促請當局立法規管保健食品的成份及療效等商品說明,並且測試相關商品所聲稱的效用是否屬實,對失實及誇張健康功效聲稱的保健食品生產商科以處罰,或可參考台灣訂立《保健食品管理法》。

委員黃俊傑也謂,某些藥品廣告經常誇大失實,更充斥於日常生活中,縱然當局有對藥品廣告作出規劃,但還應加強宣傳,提醒公眾小心選購,並做好嚴格監管和檢測,保障居民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