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檢討殘評制度

2012-12-12

【本報訊】殘疾分類分級評估制度自二零一一年三月接受申請以來,社工局共收到一萬一千多宗申請,去年完成九千四百宗評估,餘下的一千六百宗評估,今年已處理七成。社工局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表示,社工局正檢討殘疾分類分級評估制度,預計明年可以完成有關檢討,並開始實行新的殘評制度。他指,主要是完善殘疾分類分級評估制度在殘評過程中設內部監察,更好地保證疾評有效進行、以及完善重審機制等。

復康事務委員會昨日於文化中心會議室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見圖),包括引介殘疾分類分級評估制度的檢討,引介特區政府出席日內瓦《殘疾人權利公約》履約報告審議會議,引介及進行《殘疾人權利公約》推廣專責小組改選事宜等。

殘疾分類分級評估制度自二零一一年三月接受申請至今年有年半,社工局與專家商討後,初步訂定了明年檢討工作的框架,包括﹕檢測殘評體系及體系運作情況、為評估小組進行持續培訓、向市民推廣、進一步加強參與部門的合作、在殘評過程中設內部監察,更好地保證疾評有效進行、建立殘疾資料庫。在一萬一千多宗申請個案中,有百多宗提出重審,是次亦建議完善重審機制。

蔡兆源表示,有關檢討工作將於明年內完成,並希望可以於明年開始新的殘疾分類分級評估制度。他稱,新制主要是因應社會發展,完善評審工作。又稱,殘疾的高峰期已過,人手能滿足目前需要。他表示,社會上沒有意見認為殘疾分類需要再新增或細分,局方會留意社會需要,不排除需要時會為殘評增新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