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爭平權遊行

2012-12-21

【本報訊】「要求家庭暴力條例,涵蓋同性同居伴侶。平等人權,無分性別取向。同志不同志,都是澳門一份子。」昨午,十二人高喊以上口號,參加本澳首次為同志爭取平等權利的遊行。在網上發起遊行的林嘉龍表示,「同性同居  同等保障  彩虹遊行」在兩個星期前才構思,在這麼短時間的宣傳下,有十二人支持「算是不錯」。

林嘉龍指出,遊行過程中聽不到指斥、不滿他們的傷害性語句,反而,有旁觀的市民、旅遊與彩虹遊行人士合照。他說:「每一件事都有其第一步,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成就了自己的第一次,很開心的。因為,鄰近華人地區,包括內地,很多同志願意走出來爭取權利,澳門終於踏出這一步,都是一件很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