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升最低維生指數平均增幅百分二點五

2012-12-27

【中新社澳門12月26日電】(記者 龍土有)澳門特區政府公報26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由2013年1月1日起,再次調升最低維生指數,這是特區政府今年內第二次調升最低維生指數。

   最低維生指數是澳門特區政府編制的扶助貧困和弱勢人群的指標。特區政府向貧困個人或家庭發放援助金時,以最低維生指數作為接受申請的收入限額和援助金額的計算標準。

   行政長官崔世安11月發表2013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時表示,要構建施政長效機制以持續改善民生,在社會保障方面,特區政府除增加社保基金額外注資,調升養老金外,還按相關機制,對最低維生指數再行調整。

   根據行政長官批示,經此調整後,1人家團由3360澳門元(下同)增至3450元,增加90元;2人家團由6200元增至6360元,增加160元;3人家團增至8770元;4人家團增至10660元等。平均增幅約2.5%。同時,其它一系列與最低維生指數相關的津貼和資助也會隨之一併調升。

   澳門理工學院社工係副教授蘇文欣認為,一般家庭的工資增速已追不上支出,生活壓力越來越大,尤其弱勢家庭更加凸出。他建議政府除調升最低維生指數外,還可考慮向弱勢家庭提供生活補助,同時研究將最低維生指數與入息中位數挂勾,利用入息中位數作為基層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公佈調整最低維生指數

   昨日出版的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份行政長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38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6/2007號行政法規《向處於經濟貧乏狀況的個人及家團發放援助金制度》的附件一。在新規定下,各家團成員人數的最低維生指數如下:

第39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一幅位於路環島,鄰近石排灣馬路的土地上興建的經濟房屋獨立單位,其售價的最低及最高價格。價格訂定如下:

上述經濟房屋獨立單位補貼比率為百分之四十九點四。經濟房屋獨立單位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平均售價為澳門幣一萬一千三百六十六元八角。

第39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發行並流通以“澳門中華總商會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郵票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發行並流通,面額包括:一元五角、二元五角、三元五角、四元,各發行二十萬枚;以及含面額十二元郵票的小型張二十萬枚。該等郵票印刷成五萬張小版張,其中一萬二千五百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第39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司法官得享有的居所權利。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