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1228號
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美國兩小童持槍行劫 法例所限警方難管治
2012-12-28
在美國波特蘭上週發生持械行劫案,一名婦人遇到兩名持槍打劫的歹徒,但歹徒卻是年僅十一歲與七歲的兒童,還不到送交青少年法院的年齡,警方找到這兩名小「疑犯」,也只能把他們送回家。
兒童持真槍企圖搶劫,事發後當事人與家長都不必負擔任何刑責,消息傳出,引起當地居民在網站熱烈討論,也有民眾質疑警方的作法有欠考量。
波特蘭警察局發言人辛浦森對傳媒表示,該名婦人當日下午在波特蘭東南區一所教會外的停車場,碰到兩名男孩上前要求她交出汽車、現金與手機,其中年紀較大的男孩還亮出藏在襯衫內的手槍,揚言要對她頭部開槍。
據警方調查,這名婦人原以為兩個孩子是在惡作劇或開玩笑,隨回詢問手槍是真是假,男孩不但把子彈拿給他看,還口出惡言大罵髒話,嚇得她立即開車離開,並且打電話報警。辛浦森表示,警員接報後趕抵現場,在教會附近找到這兩名男童,並在其中一名十一歲男孩身上找到已經上膛的零點二二口徑手槍。
辛浦森表示,由於這兩名孩童的年齡都還不到送交青少年法庭的年齡,警方只能把他們送回家,交給家長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