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廈社屋分判商投訴承建商 不願支付四千萬工程費

2013-01-05

【本報訊】鑫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鑫華建築) 代表昨午到建設發展辦公室 (簡稱建設辦) 遞交投訴信。該公司經理許友鈞 (見圖) 表示,恒邦建築有限公司 (簡稱恒邦建築) 獲政府批給望廈社會房屋建造工程──第二期暨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 (地庫結構),但是,恒邦建築嚴重違反分包合約規定,不支付已做、已完成的工程費,涉及金額達四千多萬元,十多間分判公司受影響。

鑫華建築指出,恒邦建築於二O一一年十月,獲政府判給望廈社屋二期工程及體育館地牢建造工程。恒邦建築則於二O一二年一月,將此工程全部轉判給鑫華建築承造。鑫華建築支付及承擔此項工程的全部開支。去年十月,鑫華建築基本完成地牢外壁之全部圍護樁鑽樁工程、樁基超前鑽揮及岩質測試等。

上述完成的工程,由建設辦駐工地的代表,以衡質計量方,公正計算所完成工程量及相應得金額,所完成的這些工程全部依照批准的程序及圖紙施工,不存在質量問題。因為,若駐場代如認為或者懷疑質量有問題,可能存在事後修補的話,會在批付糧款中酌情扣減部份金額。

鑫華建築指出,恒邦建築不願支付四千萬已完成工程的款項,致使鑫華建築為此工程所墊的資金無法回收,並因此缺乏資金支持付給眾多承造這工程的屬下的十多家分判公司,缺乏資金支付工人薪金及物料款。而且,恒邦建築在去年十一月突然指鑫華建築「多發性違約」,並單方面終止合約。鑫華建築要求建設辦協助向總承建商追討欠款。

建設辦將跟進望廈二期拖欠工程款事件  

【特訊】就有公共工程分判鑫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下稱:分判商)要求建設發展辦公室協助處理總承建商恒邦建築有限公司(下稱:總承建商)拖欠工程款糾紛,建設發展辦公室高度關注並將跟進事件,絕不容許有拖欠工程款的行為,若證實出現違規事件,定必嚴肅處理。 

前日下午,望廈社會房屋第二期建造工程的分判商,向建設發展辦公室遞交信函要求提供協助處理總承建商拖欠其工程款的糾紛。建設發展辦公室對事件高度關注,昨日(4日)早上已於建設發展辦公室召開三方會議,初步聽取及記錄了事件雙方的陳述及提交的相關資料文件,將展開跟進工作。建設發展辦公室絕不容許有拖欠工程款的行為,若證實出現違規事件,定必嚴肅處理。 

建設發展辦公室強調,總承建商與分判在工程開展前須簽訂合同,雙方有責任按照合同準則進行工程款項的交付,倘若有關糾紛最終須循司法途徑解決,本辦公室亦會啟動相關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