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110號
2013年01月10日
星期四
吳國昌促推動私人公積金加入央積金
2013-01-10
【特訊】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推動現有私人公積金或退休制度加入中央公積金的具體措施和成果。
吳國昌認為,特區政府應主動邀約專營公司及博企等特許經營企業加入中央公積金,以及在政府資助的民間社會服務機構,統籌建立可攜的中央公積金保障,推動中央公積金發展。
其書面質詢如下﹕
「主要由社會保障基金及中央公積金構成的雙層架構,本應為特區政府致力推動的全民退休保障長效機制。本人於二零一二年四月提出書面質詢,促特區政府「果斷決定,把社會保障基金發放養老金額提升至最低維生指數即三千二百元的水平保障老人家,推動中央公積金制度保障打工仔」,其中養老金金額之提升已獲行政長官在二零一三年施政方針中作出回應,但對於推動中央公積金制度保障打工仔,特區政府之書面回覆只是在原則上表明以《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律訂下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法律基礎,制度以非強制形式先行,吸引目前已享有公積金或退休保障的私人機構率先加入中央公積金。可是,在立法會已經制定了《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律之後,特區政府在吸引目前已享有公積金或退休保障的私人機構率先加入中央公積金,並無寸進,實質上令全民退休保障長效機制停步不前。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在推動已享有公積金或退休保障的私人機構率先加入中央公積金方面,有何具體措施?有何具體成果?
二、 特區政府有否主動邀約已享有公積金或退休保障的專營企業(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等)及特許經營企業(六大博彩企業、電訊公司、巴士公司等)加入中央公積金,讓相關員工享受可攜的公積金保障,並從而有效推進中央公積金的發展?」
三、 特區政府有否主動統籌,在政府資助民間機構開展社會服務的專業人士層面,建立加入中央公積金讓教育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及醫療衛生工作者在中央公積金內享受可攜的公積金保障,並從而有效推進中央公積金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