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124號
2013年01月24日
星期四
黃的料可再獲短期續約 交局理順後續安排
2013-01-24
【特訊】中級法院駁回宏益電召有限公司(下簡稱「宏益」)提起有關的士特別准照批給續約問題的訴訟,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歡迎。因應「宏益」就判決有十日上訴期,現階段政府除研究分析判詞內容外,亦會積極跟進後續工作,包括硏究增加的士特別准照及營運公司的可行性,回應市民大眾對的士服務的訴求。
特區政府與「宏益」簽署的一百個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將於今年二月六日屆滿。隨著中級法院是次判決公佈,交通事務局隨即會開展相關工作。考慮到現時社會對的士服務的需求殷切,為免令的士總體供應量即時減少,直接影響公眾使用的士服務出行,在平衡相關利益下,局方計劃先按照現時的士特別准照續期的相關條件,與「宏益」再次短期延續一百個的士特別准照;過程中,局方會嚴格要求「宏益」落實提升經營條件,優化的士服務,更好地發揮特別的士作用,包括增設傷殘的士及加強對舊區提供的士服務方面的工作及執行時間,倘若最終未能達致政府提出之相關要求,待臨時續期期限屆滿後,將不為該批的士的特別准照續期。
研究增特別的士及營運公司
同一時間,交通事務局會研究適時增加的士特別准照及營運公司的可行性,並會密切監察社會對的士服務需求及的士的運作情況,適時增發的士准照,以配合社會發展及保障市民大眾對特別的士服務的出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