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220號
2013年02月20日
星期三
茅臺五糧液遭罰4.49億元 發改委再開價格壟斷罰單
2013-02-20
【中新社北京2月19日電】(記者 周銳)在三星等六家國際大型面板生產商因價格壟斷遭到處罰後,中國高端白酒製造商茅臺和五糧液也將收到執法機構開出的罰單。
記者19日獲悉,茅臺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將被國家發改委合計罰款4.49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茅臺被罰2.47億元,五糧液被罰2.02億元。據了解,上述罰款金額佔兩家酒企2012年銷售額的1%。截至19日收盤,貴州茅臺報177.92元,跌0.99%;五糧液報24.81元,跌1.55%。2012年末,受塑化劑和「禁酒令」影響,中國高端白酒在本應旺銷的季節遭遇寒冬。面對經銷商競相低價出貨的態勢,茅台下發通報文件,對3家低價銷售和串貨的經銷商開出罰單。五糧液也發佈營銷督查處理通報稱:極個別的五糧液品牌運營商和五糧液專賣店我行我素,低價、跨區、跨渠道違規銷售五糧液。由於中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明確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相關專家曾向中新社記者表示,茅臺、五糧液有違反反壟斷法的嫌疑。貴州茅臺今年1月15日聲明稱,根據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檢查情況,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的有關營銷政策,立即進行徹底整改。五糧液當月17日也表示將認真查找和糾正與反壟斷法相悖的有關文件和約定、協議等。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副組長、對外經貿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黃勇告訴中新社記者,在對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企業的橫向價格壟斷開出罰單後,發改委調查茅臺營銷手段說明其已經開始關注縱向壟斷行為。
他表示,縱向壟斷在其他行業也存在,這意味著除了高端白酒,其他產品、服務業也必須考慮在這一方面的合規問題。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指出,從國家發改委調查或查出的一系列案件可看出,企業不分境內、境外,不分央企、民企,反壟斷法面前一律平等。
2012年年末,中國國家發改委對境外企業價格壟斷開出首張罰單——韓國三星、LG,中國台灣地區奇美、友達等6家國際大型面板生產商,因在2001年到2006年間壟斷液晶面板價格,遭到國家發改委經濟制裁3.53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