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頒布二十周年暨回歸十三周年攝影比賽

2013-02-20

 【特訊】由法務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民政總署及教育暨青年局主辦,澳門攝影學會協辦的『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二十周年暨澳門回歸十三周年攝影比賽』,將於五月二十日至二十四日收件,歡迎市民踴躍參加,透過攝影作品展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實踐下,澳門的發展以及市民生活的變化,展現小城的文化魅力。 

有關比賽凡澳門居民均可參加,每位參賽作者作品數量不限,而參賽作品必須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期間拍攝,題材須圍繞在澳門的發展、澳門特色活動、澳門居民作息及生活等。作品尺寸為8 x 10吋或8 x 12吋有邊照片,黑白及彩色照片均可,不用裝裱,作品背後須填寫編號、姓名及作品題名。作品須以封套包裝,並在封套寫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攝影比賽字樣。 

比賽設冠、亞、季軍各一名、優異獎二十名及入選獎三十名,凡得獎者將按名次獲頒獎座及獎金以資鼓勵,得獎者將獲專人另行通知。有興趣人士可到以下地點索取章程及交件: 

民政總署文化康體部(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厦19樓);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羅利老馬路4 – 6號文德大廈地下); 

澳門攝影學會(賈伯樂提督街36號永昌大廈地下C座)。 

章程亦可在民政總署網頁www.iacm.gov.mo下載,如有查詢,請聯絡民政總署文化康體部8988 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