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不納同性關係 容局:現法已有充分保障

2013-03-04

【本報訊】對於關注團體批評《家暴法》不加回同性同居關係,社工局局長容光耀回應重申,本澳同性婚姻未合法,現要將之納入法案並不適宜,而且現行法例已「充分」保障權益,受暴力傷害一方可主動透過刑事告訴追究加害者。

容光耀昨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家暴法草案文本修訂已進入最後階段,希望能盡快完成,送予行政會。

對於澳門同志權益關注組批評當局堅決不一將同性同居關係納入回法律內,容光耀解釋,這是在諮詢獲得的法律意見,認為現時本澳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將之納入法內實屬不適宜,基於此當局將相關條文抽起,若未來情況有變,局方亦會作適當的修訂。

容光耀認為,相關團體最關注是同性同居若發生衝突和暴力行為下是否得不保障,但情況並不是這樣,因為按照現行刑法規定,若當中涉及暴力傷害,受害者可提起告訴,追究加害人刑責,「這方面現行法例已經充分保障了他們權益」。

信年內社工註冊制度有共識

至於早前公開諮詢掀起風波的社工註冊制度法案,容光耀說,下週的社工委員會將籌組修法的專責小組,成員包括社工、僱主和師生代表等持分者,將討論早前諮詢收集到的意見,相信年內會就相關熱點取得共識,在合理情況下就法案作適當修改。

此外,理工社工同學會與社工局合辦社工日系列活動,昨於松山徑舉行「薪火相傳接力跑暨活動開幕禮」。主辦方希望透過分享交流會、微電影首映禮等不同活動,增加大眾對社會工作的認識,提升社工的專業形象,並從中認識社工核心價值──社會公義之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