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能為女性發聲?

2013-03-08

今天是國際婦女節,根據統計暨普查局剛出爐的數據,本澳58.2萬人口中有51.8%是女性。在社會保障範疇裡,婦女權益有否得到足夠保障和重視,往往備受各界(特別是女性本身)關注。回顧上屆立法會選舉16組候選名單的政綱,有7組清楚列明要保障和爭取婦女權益,其中幾張以女性候選人排首位的名單,更不約而同地聲言要充分利用其女性身份的優勢,將女性真正的聲音帶進議會。

 筆者好奇一問,到底有女性晉身議會是否就代表可以保障婦女權益?答案當然不是,關鍵還是在於這些人本身有否具備足夠的性別平等意識(筆者按:多數國家逐漸以「性別平等」取代「兩性平等」,表達對性別多元化的重視),不論任何性別都有條件為女性發聲。婦聯貴為本澳最大的婦女團體,曾多次就婦女事務表達意見,可惜其多年來的倡議都錯誤側重於法律層面,例如不時要求政府加強研究、盡快制訂有關法律,以打擊家庭暴力、性騷擾、公共場所偷拍等層出不窮的犯罪行為;然而,只要社會一天未普遍達至性別主流化,即把性別意識滲透日常生活的每一角落,單憑擴大法律條文是「治標唔治本」,也無助解開性別不平等的死結。事實上,我們必須承認性別差異確實存在,但相對身體上本質性的差異(如基因、荷爾蒙、生殖器的不同),在筆者眼中,男女在成長過程中透過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所塑造的社會性差異來得更加關鍵,我們一般稱之為性別的社會建構,譬如說男孩從小看到以女性為主的照顧者,他就會漸漸產生「女人就該做飯、洗衣服、幫人家換尿布…」、「我長大後一定不能像她一樣囉嗦」的生活印象,這經驗使性別刻板印象代代傳播,不少女性認為任何事情都該圍繞男性,慢慢失去自我存在感,自覺可能只是男性的「物」,甚至在毫無得益下仍樂意擔當這個被動角色,在華人社會,這類甘於臣服男性的女性實在多不勝數。

 創造性別平權的社會,是世界的大勢所趨,不過在澳門卻成了不少政治人物的空頭支票,這與他們對性別差異的認知不足有莫大關係,例如我們不應因為強姦犯盛行就一味要求加派警力、加裝路燈,甚至呼籲女性不夜歸,更根本的做法是透過檢視非高等教育中有關性別教育部分的嚴重缺失與落差、積極鼓勵平等的家務分工,更重要的是喚起受壓迫女性本身的自覺,培養具備性別意識的公民社會。筆者相信,理解真正的性別差異、關注和反思女性或其他性別弱勢(包括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的實際困境,長遠而言,絕對比空洞的法律條文更有意義(尤其是在法改嚴重滯後的澳門)、更能追求真正的平等。反觀,婦聯或其他聲言要為女性發聲的政治人物坐擁龐大資源,卻沒有甚至不想自我培養更成熟的性別意識,對全球婦女運動的歷史脈絡更無深入理解可言,純粹為了讓政綱寫得更亮麗,導致社會仍停留在「一直填補沒完沒了的法律漏洞」這個落伍階段,不少人仍誤以為「只要是女人就會為女人發聲」,完全忽略性別之間結構性的差異,無助消除性別偏見和歧視之餘,更讓那些缺乏意識的人壟斷女性事務的話語權,甚至進一步鞏固父權體制,女性一些優越的社會經驗終究無法彰顯。

國立臺灣大學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學生 蘇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