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職局澄清 麥瑞權誤會了

2013-03-09

【特訊】立法會麥瑞權議員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立法會口頭質詢中,就本局提供關於「特區政府成立後新設的委員會」資料的內容存疑。因應相關疑問,本局澄清如下:

上述資料所載內容,是包括特區政府成立後新設共七十三個委員會的清單及委員會成員名單,當中包含了麥瑞權議員所指的“向政府就更新從事建築師;土木及結構工程師;電機工程師及機械工程師工作的制度提供意見諮詢委員會”。

「向政府就更新從事建築師;土木及結構工程師;電機工程師及機械工程師工作的制度提供意見諮詢委員會」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四日透過第23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成立。委員會成員由運輸工務司以第3/2002號批示委任,任期兩年。

委員會成員的任期自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開始,並已於二零零四年一月九日屆滿。隨後,特區政府並未有對委員會的成員作出續任或重新委任,即該等委員會的成員並非現任成員。基於相關組織實屬特區政府成立後新設的委員會,故仍載於資料當中。惟在資料呈現方式上,本局是未有註明相關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已於二零零四年屆滿,因而令麥瑞權議員對資料出現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