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等三十年?

2013-03-11

探訪一個無罪之人——劉曉波妻子劉霞,香港保釣人士楊匡被公安國保帶走,至昨晚賜予「尋釁滋事」罪驅逐出境;到場採訪的港記者及攝影師則遭身分不明人士人圍毆,兩會期間,天子腳下的北京城都可發生這種違法侵犯人權之事,與先前習近平強調以法治國的新政宣言 ,是相映成趣還是荒謬諷刺?是講一套做一套還是政令不出中南海?

就算劉曉波真的「罪有應得」,除非中國已有法律規定在囚人之妻也要被限制人身自由,更不准朋友探訪,可是查遍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也無此罪及妻兒的法律,那無罪之人——劉霞遭軟禁,不是國家也不遵守自己的法律麽?還談甚麽以法治國?談甚麽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放眼世界歷史,無論是英國的大憲章、法國的人權宣言還是美國的憲法,當剛剛取得權力的一小部分人制定「憲法」這「遊戲規則」——、首先被關進籠子的就是這些制定「規則」的統治者,帶頭遵守「規則」的也是他們,可是中國的情况卻不一樣!

習近平登上權力頂峯後在不同場合的講話,反腐法治都是亮點,真有點雍正與王安石的味道,令不少人心生憧憬,若認真細味話意,又不難發覺還不是為了救黨多過救國,並非真要大刀濶斧進行政治改革,建立民主文明富強的國度,所以習近平不會是戈巴卓夫,也不會是蔣經國。

比起很多老中共還似社會主義信徒的蔣經國,晚年在時勢的壓迫下,竟反過來推動時勢,開放黨禁、報禁,出人意表,令國民黨要人擔憂質疑,當時的「國策顧問」沈昌煥就直接問道:「這可能會使我們的黨將來失去政權!」蔣經國的回話是:「世上沒有永遠的執政黨。」,就因蔣經國有這般認識,才有了今日的台灣。

習近平縱有改革之心,目的也只是為了保住中共政權,穩住統治,人民只許有肚子,不許有腦袋。除非他肯開放黨禁報禁,尊重思想自由及人身自由,實在地進行政治改革,否則中國當今的所謂盛世,也只是統治者利益集團的盛世,人民只是「做穩了奴隸」。

最近國內有種聲音,謂人民應該再給這個黨一個機會,因為這個黨畢竟前三十年統一了國家(盡管貧字當頭),後三十年富裕了社會(盡管兩極分化),應該再允許這個黨探索三十年,中國社會可能會有根本的改變。先不說人民有沒耐性再等三十年,但這種改變可能令自己失去政權,他肯會做嗎?若這種改變最終只為可保住政權千秋萬世,那改變又有何意義?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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