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投地優先政策 政府不會亂來

2013-03-14

【本報訊】將來,申請人或公司以某建設是配合政府政策為理由,便可豁免公開競投申請土地,但是,有議員認為,這理由陳述較空泛。政府代回應,政府不會隨意訂定優先政策,相信可得到社會充份討論和確認的,如:回歸前的工業和回歸後的博彩業。若某政策已發展過度,又有人或公司以此為豁免公開競投的理由,市民是有機會提出意見的,政府接收後才決定是否批准。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早繼續分析及討論《土地法》法案,該法案第五十四條列出可豁免公開競投而批給土地的情況,其中包括:「配合政府政策的建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 (見圖) 在會議後表示,有議員提出,「配合政府政策的建設」,這一陳述較空泛。

出席昨日會議的政府代表解釋,政府是不會隨意訂定一個優先政策的,相信這些政策是得到社會充份討論和確認的。例如:回歸前對工業的政策,回歸後對博彩業的政策,不是「三朝兩日」形成的。

然而,立法會委員會仍擔心,某政策最初得到公眾認同,但經過一段時間後,可能已發展過度,所以,應該制定期限,例如,在某段時間內就某政策可豁免公開競投批給土地。政府代表回應,《土地法》規定公布每個申請獲豁免公開競投的理由,社會可以表示認同或反對,政府接收後才作決定。

此外,政府代表昨日也指出,《土地法》只是規定轉換土地用途的審批程序,是否批准的關鍵在於《城市規劃法》。因為,按「城規法」制定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將會規範每幅土地的用途。當審核是否批准修改用途時,定要符合以上的規劃,關稱:「(政府代表) 覺得將有機制可以規管,不會再由官員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