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廉潔選舉

2013-04-02

偉倫和潔玲是大學同學,課後兩人到校內的餐廳吃午飯,期間餐廳內的電視機正播放有關立法會選舉的新聞,兩人的話題也自然談到選舉事宜。

「潔玲,今年9月15日將舉行第五屆立法會選舉,我們已登記成為選民,一定要好好行使公民權利,投下神聖的一票。」

潔玲答道:「同意!立法會議員是由選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政治上的代理人。澳門有幾十萬人,無可能每一個人都可以直接在立法會上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代表我們在立法會上發言,傳達市民的訴求就是立法會議員。所以我們更應謹慎選擇,千萬不要為了小小的利益而出賣自己的選票。」

「如果收受利益而去答應投某人一票,這是賄選啊!在過往立法會選舉中,曾有中學生,就是為了區區幾百元,觸犯賄選罪而前途盡毁,真替他可惜。」偉倫搖頭嘆息。

「賄選真是一個嚴重罪行,而且賄選一經定罪,要即時入獄,不得緩刑,亦不能以罰金代替。我們有大好前途,實在不值得為眼前小小的利益而前途盡毁,絶對不可以收錢投票。」

偉倫道:「所以,如果有人表示給你好處,要你投票給某組候選人,已觸犯法律,而你接受對方的利益,亦是犯法的。」

「以自己手中的一票去換取不法利益,這是一項不道德交易,更加是違法的行為,偉倫你放心,我絶對不會讓我的選票受到影響和玷污的。」

「對,選舉應該是一場公平競爭,只要我們每個人都做好自己,自覺自律地拒絕利誘,堅持獨立、公正的原則投票,選出心目中的代言人,這才是對廉潔選舉、對自己及澳門的未來的最大維護!」

潔玲拍手道:「好!我們身體力行,一起以行動支持廉潔選舉!」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