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姐促公開文件九澳批地閒置廿年再改用途

2013-04-08

 

【本報訊】九澳租批地閒置逾二十年,官員聲稱:澳葡政府已批准改變土地用途,發展商多年來配合特區政府修改建築計劃。議員關翠杏 (見圖) 認為,政府應該公布澳葡政府的相關文件,也要交代發展商過去十年來,修改計劃的時間及內容。她重申,「城規法」雖未通過,但政府有責任保留路環的綠化和山體。

工務局早前回覆傳媒時表示,路環九澳一幅閒置逾二十年的租用地,其用途已獲澳葡政務司批准,由工業改為興建住宅,由於,仍未完成相關程序,所以,未發出批示。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表示,政府需要公開澳葡政府的相關文件,並交代其法律效力何在,從而令公眾釋疑。

至於,工務局局長賈利安聲稱,該土地的承批公司早從二OO三年開始,為配合政府的要求,多次修改建築計劃。關翠杏表示,政府也要公布相關時間及內容,例如:承批公司何時提交計劃,政府何時回應等,她認為,政府要交代不是商業秘密,而是涉及公共部門的行政程序。

現時,一份簡稱「路環八十」的法規規定,在路環海拔八十米以上展開工程前,需諮詢文化局的意見,也有一份關於路環舊城區的規劃。除上述法規和規劃所指定的範圍外,大部份的路環是得不到保護的。外界擔心,擁有路環土地的私人發展商,在「城規法」、「土地法」通過前,紛紛向政府提交建築計劃。

不是發展商想怎樣就怎樣

關翠杏認同,政府需要向外公布,現正審核多少個路環的建築計劃。她提高聲調說:「沒有規劃的 (範圍),根本是不想有發展。應該保留原貌,才不規劃。」她也說:「不要理解為:因為沒有規定,(發展商) 提甚麼都可以,政府喜歡怎樣批准也可以。很簡單,權在我 (政府),不是你 (發展商) 要怎樣就怎樣。」

她指出,公眾期望路環仍是澳門的市肺,那裡的山體也是本澳僅餘的,即使,立法會仍未通過「城規法」,政府有責任保留路環的綠化和山體。她說:「政府一定要照顧社會的訴求,不能純技術決定一切。因為,錯了就不能回頭。這是涉及澳門人的將來,大家都很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