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出台橫琴創新出入境檢疫管理辦法

2013-04-12

 

【中新社珠海4月11日電】(鄧媛雯、陳彥儒)11日,記者從橫琴新區管委會獲悉,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日前出台《橫琴出入境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簡化檢驗檢疫監管程序,創新檢驗檢疫監管模式,全力支持橫琴新區開發開放,促進粵澳更緊密合作。

《橫琴出入境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分五章三十條,該《辦法》是繼《橫琴新區產業指導目錄》之後出台的第二個橫琴優惠政策實施細則。

《辦法》明確了橫琴實行分綫管理後檢驗檢疫功能分設,要求按照先行先試、風險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則,開展「一綫」、「二綫」和橫琴區域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據瞭解,這一原則為在橫琴率先實行「分綫管理」,簡化檢驗檢疫監管程序,創新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提供了依據,通過產品風險評估、企業質量管理能力和企業信用評級,實行分類管理和實施相應務實的檢驗檢疫監管措施,同時利用電子口岸和檢驗檢疫信息化手段,通過優化工作流程,實施便捷備案管理,全面提高通關效率。

據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介紹,創新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是《辦法》條款體現最明顯的特徵,對於促進橫琴產業發展、粵澳更緊密合作具有推動意義。「一綫」檢驗檢疫方面,明確提出「一綫」口岸入境查驗通道實行分類管理,對往返澳門與橫琴之間的澳門居民採取便利通關查驗模式,同時授權珠海檢驗檢疫局根據口岸實際確定具體分類方法,對創新監管模式提供了有利空間;入境休閑遊艇經預申報後可靠泊指定碼頭,在判定無染疫情況下,允許船員和遊客先登岸後再辦理遊艇查驗手續,為橫琴在發展休閑遊艇業等方面提供了便利。除此之外,《辦法》還規定,原產澳門的法檢貨物在橫琴銷售使用的,免予檢驗。這為原產於澳門的食品、化妝品等快速進入橫琴打開了方便之門。

據瞭解,《辦法》對簡化檢驗檢疫監管程序作出了一些明確規定。如:簡化已獲得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備案程序;橫琴用於設計、研發、產品測試、產品返修等業務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經珠海檢驗檢疫局核准,免予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橫琴與澳門之間的進境貨物,用於科研、測試等符合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情形的,可採取便捷措施及時辦理免辦證明,並實施快速驗放。

據悉,《辦法》將自橫琴「一綫」、「二綫」檢驗檢疫監管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實行。

橫琴新區位於珠海橫琴島,全島面積106.46平方公里。2009年8月14日,國務院批准《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正式將橫琴定位為繼上海浦東、天津濱海之後的第三個國家級新區,提出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