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否認打擊黑工做樣

2013-04-17

 

【本報訊】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杜絕非法工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已就工程總承建商需清晰分判間資料及有責任維持建築工程範圍內的秩序討論已進入最後階段,料下月初可交討論。

議員反映黑工屢禁不止,目前黑工情況稍有改善,不是由於黑工減少,只是黑工在巡查行動中躲藏在貨櫃,或轉由地盤轉移到商鋪裝修工程工作,黑工仍猖獗。林香生認為,黑工和過界勞工屢禁不止的關鍵在於當局至今仍未欠有效的巡查及懲處機制,部份僱主甘冒違法聘用黑工,對於勞工界提出的不得以緩刑或罰金代刑的研究有何進展?並希望單獨為打黑立法。麥瑞權認為,由於制度存缺憾,大企業以管理合同代替總承建商,即使分判聘用黑工仍無需付上法律責任,認為應除對僱主作出刑事處罰外,黑工亦需入獄,才能提升阻嚇力,並希望推行持證上崗,由源頭管理做起。區錦新則批評,當局的打黑行動只是做樣,有地盤負責人在打黑行動前一天早已收到消息並通知黑工不要上班,或巡查行動期間將黑工藏在貨櫃內,令打黑工作成效不彰。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表示,治安警去年共巡查了九百七十八次打擊行動,巡查了四千四百二十九個地點,查獲三百八十九名非法工作者。與勞工局的聯合行動中,查獲十六名非法工作者,檢舉一百二十三名僱主。而自二零零六年至去年十二月,《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生效以來,共查獲一千二百九十一名涉嫌聘用黑工的僱主,經移交司法機關審理後,十四名僱主被判即時入獄,四二十二五名僱主被判即時罰款或判徒刑、緩刑,六十四名罪名不成立、七百三十二名已開立刑事卷宗、五十六名仍處於候審階段。又指,有日常、非恆常及勞工局的聯合行動,以及與勞工局建立了協調機制。至於是需加重聘用黑工的處罰,則需由立法部門決定,治安警持開放態度。

他及黃志雄均不認同議員批評打黑行動只是做樣。李小平表示,每次都經嚴審部署,黃志雄則表示,負責的人員是事前才知道,執行行動期間亦需關上通訊工具。

黃志雄補充,杜絕非法工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已就工程總承建商、招攬人或企業有責任需清晰分判間資料及有責任維持建築工程範圍內的秩序討論已進入最後階段,料下月初可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