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429號
2013年04月29日
星期一
吳國昌促今年內 提動物保護法
2013-04-29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質詢促今年內提動物保護法。
其書面質詢如下:
『今年一月民政總署譚偉文主席遵行政長官指示,函覆本人的書面質詢,聲稱已經分析比較內地、香港、台灣、新加坡及英國的動物保護和動物福利法律法規,制訂《擁有動物及動物福利法》草案,就對待動物的一般原則、擁有動物者的責任和義務、防止虐待動物、預防管養的動物滋擾鄰居等定出具體規範,待文本最後審定將提請進入立法程序;亦會適時就獸醫註冊和動物醫療場所的監管制度向業界和公眾諮詢及開展立法的工作。可是,三個月過去後,上述工作未有下文。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可否在今年內把已草擬好的《擁有動物及動物福利法》草案進入立法程序,藉以就對待動物的一般原則、擁有動物者的責任和義務、防止虐待動物、預防管養的動物滋擾鄰居等建立具體規範?
二、特區政府可否在今年內就獸醫註冊和動物醫療場所的監管制度向業界和公眾諮詢及開展立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