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610號

2012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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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應有預案

2012-06-10

【本報訊】早前,環保局副局長韋海揚聲稱,若輸入污水的污染程度,超出污水處理廠的設計指標,可造成突然的衝擊,嚴重的可導致設備受損。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污水處理廠應有預案,例如:當發現輸入污水異常時,先把它們導入儲水池,加以稀釋後,才進行污水處理。他又認為,需要由一個部門統籌及負責,才有可能處理不同行業的非法排放污水問題。 三月底至四月中,路環污水處理廠長期排出白泡和臭水,環境保護局起初聲稱,主要原因是一組污水處理線出現部件損毀。然而,該局副局長韋海揚在本週三又提出,輸入污水的污染程度,若超出污水處理廠的設計指標,可造成突然的衝擊,嚴重的可導致設備受損。 曾修讀環境科學的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若輸入污水嚴重超出污水處理廠的設計指標,確可形成壓力,但是,廠方理應設有應對預案。例如:當發現輸入污水異常時,可把它們導入儲水池,加以稀釋後,才進行污水處理。甚麼是真正不可抗逆的情況?林指出,若輸入污水存在超高毒性,把用來生物處理污水的微生物毒死,這才是難以解決的問題。  

非法排污罰則太輕 如何處理非法、超標排放污水的問題?這不單對污水處理廠造成壓力,也導致渠網淤塞。「調查 (超標排放) 是有困難的,但是,不代表有困難不調查。」林宇滔指出,非法排放污水的罰則是一萬元以下,阻嚇度完全不足。他又認為,除了調查、處罰外,制止也是很重要的。  

需由一個部門統籌負責 現時,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渠網,民政總署負責管理,但是,旅遊局和經濟局也分別監管酒店和廠房的污水排放。林宇滔認為,相關問題需要跨部門處理,由一個部門統籌,並承擔責任。「(負責的部門) 自然有辦法,運用行政手段聯合其他部門 (處理)。」他以食品安全為例,也涉及經濟局、衛生局等,相關法例生效後,便由民政總署統籌和負責。 林宇滔表示,二OO九至二O一一年,澳門污水處理廠的尾水是不合格的。據理解,主要原因是設備已無法應付,但由於早前的官司而未及更新,不過,環保局已經啟動相關程序。林稱:「我很希望硬件工程能夠盡快完成,做好硬件 (更新) 後不會再有任何藉口,不要再讓澳門污水未經合格的處理便被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