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行政程序同時展開 民署正副主席成嫌犯候審

2013-06-07

【本報訊】刑事起訴法庭日前正式起訴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部長馮惠星、助理管理員邵國權,四名嫌犯涉嫌觸犯澳門《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一款之瀆職罪,案件將移送初級法院排期審理。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已收到檢察院及預審法官的通知,民署管委會主席等被起訴的案件將移送初級法院排期審理,特區政府決定同時展開行政程序,於六月五日正式委預審員進行調查。

崔世安昨出席「第四屆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時,被傳媒問及對事件回應時表示, 已正式收到檢察院及預審法官的通知,民署管委會主席等被起訴的案件將移送初級法院排期審理。並同時要求取得上訴批示及委任預審員進行調查程序,他希望能盡快開始調查程序,進一步了解案情。目前,基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階段,不會評論案件。

防範性停職須有一定前提

他強調,基於司法獨立原則,特區政府服從法律,確保法院的工作獨立、且不受干預地進行。但被問到譚偉文是否需要被防範性停職?他稱,特區政府的決定是按《公職法》規定,防範性停職在公職法律中有一定的前提,待開展調查程序後,預審員將就案件進程向行政長官作階段性建議。

事件會否對緊接下來的立法會選舉有影響?以及影響政府形象?崔世安表示,社會上較關注整個選舉將是公平、依法、公正地進行,在收到譚偉文的辭呈後,他考慮到以上因素,接受了譚偉文的辭任。但傳媒問及譚偉文在辭呈中有沒有提及原因,他稱,譚偉文只以個人理由為由向他呈辭,沒有作出其他解釋,崔世安本身亦沒有對辭呈 原因多作揣測。在接受譚偉文辭呈後,已委任新人選,相信可於下週一政府公報刊登,認為事件不會影響選管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