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曾獲考古所允許施工 廣州地鐵施工方誤挖古墓事件

2013-06-17

【中新社廣州6月16日電】 (記者 王華)廣州5座先秦戰國時期古墓被『強挖』事件有了新進展,廣州地鐵六號綫二期工程施工方中鐵二局16日回應:事發區域獲考古勘探報告以及考古所同意施工。 此前有當地媒體報道稱,廣州地鐵六號綫二期蘿崗車輛段施工地也是5座先秦古墓遺址考古發掘現場,一夜之間被地鐵施工方用鈎機摧毀,已露面的先秦陶罐等文物被挖走,5座古墓原址均被破壞。15日起現場考古和施工工作均已停止。 廣州地鐵該綫路段施工方中鐵二局16日作出書面說明,並指媒體所稱『施工單位此前兩次損壞文物』,實際上是今年3月5日市考古所進場之前,大公山及東坑口兩處區域在《廣州市軌道交通六號綫二期蘿崗車輛段工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報告》意見中均提及:『該區域地層堆積單薄,包含遺物不豐富,不需要做進一步的搶救性考古發掘和保護工作,可以開展建設施工。』 據瞭解,廣州市軌道交通六號綫二期工程蘿崗車輛段占地30萬平米。2009年11月,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簡稱『市考古所』)出具《考古調查結項報告》,其結論是:『經過嚴謹而科學的考古調查工作,我們在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六號綫二期工程施工範圍內沒有發現古代遺跡遺物,可進行施工建設。』 蘿崗車輛段項目于2013年1月5日正式開工。直至2013年3月5日,廣州市考古所口頭通知中鐵二局項目部在車輛段施工範圍內有文化遺址,要求立即停止施工。而此前一直未有發現文物的報告和進行文物考古的要求。 中鐵二局方面表示,3月6日,按照廣州市考古所口頭通知,蘿崗車輛段工程正式全面停止施工;3月7日,廣州市蘿崗區有關部門向中鐵二局項目部下發『停工通知』並圈定停工範圍。廣州地鐵總公司還與市考古所協商簽訂了《廣州市軌道交通六號綫二期蘿崗車輛段文物考古調查勘探合同》。 4月8日,廣州市考古所口頭通知,移交大公山部分已勘探區域恢復地鐵施工;5月中旬,考古所再次口頭通知施工單位,移交東坑口已勘探區域,交由施工單位恢復施工。5月28日上午10:03,考古所現場管理人員現場告知施工單位廖勇、黎志華:來峰崗事發區域已考古結束,5月30日後可進入該區域施工。 6月6日,廣州地鐵總公司接到考古所于5月底完成編製的《廣州市軌道交通六號綫二期蘿崗車輛段工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報告》,當中提及:『本次考古工作得以順利完成』,並向廣州地鐵公司及施工單位中鐵二局表示感謝。 6月14日,施工單位進入該區域挖掘土方,施工涉及區域長10米,寬8米,土石方為120m³。經現場確認,該區域為孤石密佈區域。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及監理工程師一直在場進行旁站,在現場未見夯土層,未發現文物痕跡,挖出的土方已經棄至蘿崗區北村棄土場。事發區域是否存在古墓,有待專家組調查認定。目前,施工單位已停止涉及區域施工,配合文物管理部門開展調查、執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