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犯罪大幅上升

2013-06-20

【特訊】隨著現代科技的飛速發展,電腦及互聯網的普及率不斷提高。本澳今年來電腦犯罪也大幅上升,去年1-5月檢察院立案偵查的電腦犯罪案件有43宗,而今年1-5月已立案偵查的電腦犯罪案件為78宗,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5%。今年已被拘留送交檢察院的嫌疑人為36人,其中本澳居民16人,香港居民5人,內地居民1人,其他人士14人。其中一宗利用電腦設備在幾個娛樂場出老千的案件嫌疑人被羈押候審的就有17人之多,為歷年以來之罕見,另一宗觸犯電腦詐騙罪的9名嫌疑人被提出控訴,移送法院排期審理。 電腦犯罪是指利用電腦為工具所實施的犯罪行為,澳門實施的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規範表述了八大類電腦犯罪的形態,對於有效地打擊電腦犯罪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電腦或網路科技的快速發展,更需要在電腦用語的定義,以至網路犯罪的調查取證等方面完善立法。根據《打擊電腦犯罪法》的規定,如果實施了入侵他人電腦系統,不當獲取、使用或損壞他人數據資料,電腦詐騙,透過互聯網教唆他人犯罪等行為,最高可被判處十年徒刑。 檢察院提醒市民在使用電腦及互聯網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免無端觸犯法律。另外,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注意個人資料的保護,以免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司法機關也尋求利用司法協助的方式,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加強合作,打擊此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