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司機為上司私幹可舉報

2013-07-05

【本報訊】去年,六十四名政府司機超時工作逾三百小時,當中更有個案是不獲補償的。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見圖)表示,政府一直關注,並正在處理相關問題。他又指出,若政府司機被迫為上司從事私人事務,可向相關部門或廉政公署舉報這些違法行為。  

確有司機超時工作未獲補償 直選議員高天賜昨午在立法會,就政府司機超時工作的問題,提出口頭質詢。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表示,政府司機總人數為八百九十五人,二O一二年,超時工作逾三百小時的政府司機達六十四人,涉及十八個部門。他證實,確有政府司機超時工作逾三百小時不獲補償,甚至,未能以調動人手來解決,政府對此一直關注,並正在處理中。 「部門主管和領導有責任處理問題,不能讓一個司機無限制地、無止境地超時工作逾三百小時,再多做數百小時的工作。」朱偉幹表示,沒有收到政府司機超時工作達七百小時而不獲任何補償的投訴。 對於高天賜提及,有司機投訴被迫駕駛政府車輛到市場購物,朱偉幹表示,法律已明確規定,政府哪些職級的官員可因私人事務所需而使用供個人使用的車輛及所應遵守的原則,特別是使用時只可由權利人駕駛,以及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作私人用途。倘若有關人員知悉有不當使用公共車輛或濫用職權要求司機從事私人事務的情況,可向相關部門或廉政公署舉報這些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