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行動否認偷步宣傳

2013-07-12

【本報訊】對於遭其他候選組別點名投訴有偷步宣傳之嫌,組成「超越行動」的三十行動聯盟回應強調一定沒有偷步宣傳,所做的與過去未參選前並無分別,亦一直依法而行,問心無愧。 日前「民主起動」提名委員會受託人利建潤向行政公職局遞信投訴,指「超越行動」候選人身穿印有自身名字的衣服,在街頭派發有其肖像且背景更是公職局之刊物,認為有關行徑屬偷步宣傳,要求選管會介入調查。 身兼超越行動第二候選人的三十行動聯盟副理事長賴文輝回應指控時說,「我們不認為、並冇偷步宣傳」,並透露有翻閱過與選舉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都好清楚個規則,我們並冇無進行這個偷步宣傳」。 賴文輝解釋,有關衣服純屬他們的「會服」,而且他們所表達的是社會上一些訴求,而這些過去是持續有做的,並非現時才做,故不認同這屬偷步宣傳。 超越行動第一候選人兼三十行動會長高岸峰隨即補充,雖然他們是不滿現行有不合理、不公平之處的選舉制度,但依然「好尊重」這個制度,也一直「好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我們冇任何的違規,我們做的全部都係我們一路恆常做開的事情」。 高岸峰又說:「他有他(投訴)的權利,我們好尊重,如果選管會認為有相關問題係我們觸犯有關法例,好歡迎他同我們講,亦都同返成個社會講,但係我們強調我們係冇違法囉!」 被問到他們身穿該會服交表因而容易令人誤會和產生遐想,高則答道:「你講話遐想的話,冇問題,好多遐想的好多事情。但我認為,在法律層面上,或者在道理上,我們其實冇任何的違規,所以我們問心無愧,唔擔心任何人的舉報囉!」 投訴事件起因是在上週日,當時三十行動一行身穿相關會服在水坑尾擺街站,透過揚聲器發表反對《城規法》濫賠、刪除相關條文等意見,並公開收集市民支持相關意見的簽名。 駕車路經現場的利建潤見狀即下車「踩場」,質疑相關人士身為候選人卻公然穿「競選服裝」宣傳,即場高呼「三十行動偷步宣傳可恥」。當時高岸峰已著利可到公職局投訴。  

遞信促讓外地澳生平等享本地福利 另外,三十行動昨到政府總部向社會文化司司長遞信,要求當局一視同仁對待澳門人身份的大學生,讓在外地升學的澳人能與在本澳升學人士(即使不是本澳居民)一樣,同等享有如學生巴士車資優惠等本澳的社會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