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監會就近日部份人士言論作補充

2013-07-18

【特訊】就近日本澳有部份人士發表了一些與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下稱紀監會)有關的言論,紀監會對有關言論非常關注,為使廣大市民更清楚地了解,紀監會作出以下補充: 紀監會於二零零五年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成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體系的一個外部監督機關其監督對象是具有警務性質的機構及負責社會治安、安寧的有關公共當局。紀監會有責任對警員涉及市民關係之行為發表意見,監察警務人員的道德操守,關注保安部隊及部門的形象、聲譽及運作,以及監察有關機構的道德水平表現,從而確保市民權利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 按照設立紀監會的行政長官批示,紀監會的主要職責是: 「對於向保安施政領域內部門及部隊作出針對其人員的投訴所作出的處理發表意見,尤其針對人員的品德、合法性原則的違反、損害人權的行為以及涉嫌運作上出現不當情事或缺陷等方面。」,為此,警監會的主要工作有: 處理市民對保安部門及保安部門的投訴、監察保安部隊及部門處理市民投訴的狀況及導致市民投訴人員的各類行為的統計數字、審視警方的工作程序,找出引起投訴或可能引起投訴的不當之處;以及於適當時向有關部門、保安司司長,或在有需要時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等。 儘管紀監會沒有調查的職能,紀監會在工作實踐中不斷探索,運作日漸成熟,積極發揮了其監察職能,並透過投訴個案找出保安部隊及部門在工作程序及指引中的缺失或不足之處和向有關部門發出建議,從而更好保障市民的基本權益。有關紀監會發出的建議或意見,均得到保安部隊及部門的正面看待。 紀監會自成立至今一直努力開拓發展,其工作亦獲得市民的認同及支持,甚至有聲音希望紀監會能擴大職權,從而更好發揮其監察職能及使市民的基本權利得到更大的保障,在此,我們感謝廣大市民的信任和支持,而我們亦將會從多方面作深入的研究及分析。 最後,我們將繼續不斷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及不斷自我完善,從而更好地回應市民訴求及更充分地發揮紀監會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