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宣傳期非宣傳自己

2013-07-26

【本報訊】就坊間對立法會宣傳期有不同討論,候選的立法議員梁安琪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表示,宣傳期應只是用來宣傳組別政綱,而且只在十四日宣傳期下功夫並不足夠,市民會看清誰長期為社會做事,何況政府若認為有需要自會去修改宣傳期長短。 本年度立法會將於九月十五日舉行,前日公職局為直選候選組別進行公開抽籤,決定各組別順序。以梁安琪為第一候選人的澳門發展新連盟抽得一號籤,較上屆的十號排名更前,被問及會否特別高興,她謂不論抽到甚麼號碼都會開心,畢竟這只是一個「意頭」,當然每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心水號碼,但不論抽籤結果如何,整個團隊都會互相支持。 坊間對現時十四日的宣傳期議論紛紛,她自己則認為假若政府覺得有需要改變,將來選管會自然會作決定。她相信,十四日的宣傳期並不是一切,若果有人長期默默耕耘為社會付出,市民是會清楚看到,而不是單靠這個宣傳期就足夠,因為之後還需要落手落腳做四年。而她亦強調,宣傳期是用來宣傳組別政綱的時間,而不是推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