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評薄熙來案: 法治沒特區反腐沒例外

2013-07-26

【中新社北京7月25日電】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依法25日提起公訴。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26日將發表評論員文章,稱這體現了中共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表明了中共反對腐敗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 薄熙來去年「兩會」期間被傳出貪腐。去年4月,中共中央決定對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評論員文章稱,這一案件自案發以來,影響非常惡劣,各界高度關注。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辯護人的意見。對這一案件的公訴,充分體現了重事實、講法治的精神,有力彰顯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文章說,中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祗要觸犯法律,都將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對薄熙來一案提起公訴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例外,誰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誰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僥幸。 文章引用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這是中共有力量的表現,也是反腐敗取信于民的關鍵。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國共產黨,對腐敗分子絕不姑息、決不手軟,決不允許有「特殊黨員」;「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決不是一句空話。 文章最後說,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堅持依法治國,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們就能營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添法治能量,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