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促急檢討修法加強禁毒

2013-08-09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促請當局檢討修法,加強禁毒。 吳國昌提出書面質詢稱,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在立法會回答質詢時表示,本地輕量運毒吸毒問題顯著惡化,法律又未有容許在特定情況下強制身體檢測,亦未有強制戒毒,令禁毒執法工作更加困難。社工局官員則表示禁毒委員會將在年底前探討強制戒毒等設想措施。 吳國昌認為,若刑事政策實踐證明錯誤,必須立即檢討糾正。 吳國昌書面質詢如下: 『司法警察局局長今年八月六日在立法會回答質詢時,直指二零零九年第17/2009號《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把刑罰上下限同時擴大, 造成本地輕量運毒吸毒問題顯著惡化,而法律又未有容許在特定情況下強制身體檢測,亦未有強制戒毒,令禁毒執法工作更加困難。社會工作局官員則表示禁毒委員會將在今年底前就強制戒毒等設想措施進行探討。 本人認為,如果刑事政策實踐證明錯誤,必須立即檢討糾正,而配合禁毒的相關設想措施,亦須急民所急,立即作專門探討。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第17/2009號《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是根據特區政府綜合法務、警方及社工各部門之意見作出的提案審定的。事實上,立法會當年在審議中完全沒有減低提案中的刑罰,亦沒有刪減提案中的執法措施。現在,特區政府是否承認,把刑罰上下限同時擴大,確實客觀造成了毒犯刻意化整為零運作,刻意把違犯行為安排在低罰則的水平以鼓勵青少年肆無忌憚進行違法活動的惡劣效果?特區政府是否應立即檢討相關刑事政策,以便向立法提交法案,予以補救? 二、 社會工作局禁毒委員會是否在零九年以來一直未有就容許警方在特定情況下強制身體檢測及強制戒毒等配合禁毒措施展開專門探討?現在可否急民所急,不用等到年底,立即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