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建修道院申地項目 賈利安指非搭「尾班車」

2013-08-17

【本報訊】對於天主教申請路環一幅的土地興建修道院,工務局局長賈利安認為,該申請不是「趕搭尾班車」,若申請方獲批後改變用途或轉讓,政府便會收回。申請方的工程師介紹,計劃以微型椿柱承托兩層高的建築物,並盡量減少對斜坡造成影響。申請方的修女則指出,將移去不健康的植物,但是,往後定會種植質素更高的,外地專家也會給予支持,建設一所使用可持續能源的修道院。 天主教澳門教區申請路環鄰近竹灣馬路的土地,擬興建一所熙篤會修道院,為此,政府昨午舉行第五次「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表示,相關申請不是「趕搭尾班車」,就算新《土地法》生效前,對於慈善團體、宗教團體等提出免公開競投、免溢價金的土地申請,政府批准的先決條件是土地用途不能轉變,不准轉讓,否則,政府便會即時收回。 在「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中,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梁頌衍提出多項問題,包括興建修道院需要開掘多少山體。申請方的葡籍土木工程師表示,計劃在斜坡上建設微型的椿柱來承托兩層高的建築物,預料不會使用大型的建椿機械。他重申,不想影響自然環境,盡可能沿山興建,下一步也可能調整建築物的位置,盡量減少對斜坡造成影響,這是可行的,但也是複雜的。 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環保局局長張紹基要求申請方提交環境評估報告。申請方的嚴規熙篤會女修會院長瑪爾大 (Martha) 修女補充,她們曾與民間的植物專家到相關地段考察,據悉,現在那裡的植物狀況不太健康,適宜把它們移除後原地重新種植,此外,她們將會得到德國生態能源工程專家的支持,利用太陽能或其他可持續的能源,在路環建造一所生態友好的修道院。 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文化局局長代表、文化局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表示,該局已成立小組跟進,早前已向申請方提出修改建議。文化局暫時認同現有方案,他指出,相關建築物高度由五十米至八十米,但沒有佔用 83/92/M 所保護的範圍,即使批地面積已進入了,但是,仍是用於綠化的。他強調,上述部份的山勢和有價值的植物仍是需要保持的。 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馮志強 (間選立法會議員) 表示,法律、宗教、經濟發展維繫社會平穩、和諧、舒適的生活。法律可以約束人的行為,宗教則可洗滌人的心靈,使人追求更高層次的生活。對於已有千多年歷史的、已在世界各地建立修院的嚴規熙篤會女修會來澳,他認同瑪爾大修女所言,這是一份送給澳門的禮物,是很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