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824號
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都涉暴力性虐 兩漢被控強姦同居女友
2013-08-24
【本報訊】兩名男子分別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女友發生性行為,其中一男更涉嫌性虐待女友,事後兩男分別遭女友報警告發,警方接報先後將涉嫌兩男子拘捕,控以強姦等罪名。 首宗涉嫌強姦案被捕男子姓HUGO(見圖)、三十三歲、葡籍人士、貿易公司經理;案中女事主為土生葡人、三十一歲、藥局職員。司警表示,兩人於二○一一年認識,不久即同居,直至現在。 案情指,本月十九日晚上,涉嫌男子與女事主發生爭執,起初口角,繼而男方毆打女事主,更逼令女事主脫光衣服,之後以擂球棍和紅酒樽等,插女事主的肛門和陰道,並以平板電腦將過程拍下,最後男子再將女事主強姦。女事主受辱後未敢向人訴說和求助。 翌日,兩人再發生爭執,涉嫌男子再以同樣手法將女事主毆打、施虐和強姦。事後,女事主母親發覺女事主身體有瘀傷,追問之下揭發事件,本月二十日帶同女兒向司警報案追究。 司警經調查搜證後,於前日,涉嫌男子經外港碼頭返澳時將之拘捕,落案控以強姦、傷人、非法之錄製品等罪名,移交檢察院。 另一宗涉嫌強姦案被捕男子姓呂、廿七歲、電腦技術員;女事主十八歲、無業。雙方反目前在黑沙環一單位同居。 前日上午,二人發生爭執後,呂一怒之下將女事主的手機打爛,並將女事主逐出住所門外。女事主於是向治安警察局報案。 女事主報稱,與呂於本年六月中透過微信認識,七月初成為情侶,之後在黑沙環一單位同居,至今雙方共發生過十多次性行為,當中有數次是在她非自願情況下發生。其中一次是於上月廿四日,呂要求與她發生性行為,當時她拒絕,但呂以繩索將她四肢綑綁,脫去她的衣服,並用手機拍攝,最後並將她強姦。另外於本月四日,呂再要求與她發生性行為,遭她拒絕後,再以同樣手法將她強姦。 警方經調查後將呂拘捕,呂承認有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但否認強姦,經調查後,警方將呂控以強姦、性脅逼、不法之錄製品及毀損等罪名,移交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