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庭審結束 薄熙來稱控辯雙方都有機會充分發表意見

2013-08-27

【中新社濟南8月26日電】 (記者 歐陽開宇)『我深感治家無方,給國家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我誠懇地接受組織的審查,也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被告人薄熙來26日在庭審法庭辯論結束後,作最後陳述時這樣說。 被告人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26日上午繼續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最後陳述中,薄熙來首先提到了王立軍叛逃事件。薄熙來說,王立軍叛逃在中外形成了惡劣的影響,給黨和國家帶來了影響上的損失,而其在這個過程中嚴重誤判,『深感愧疚』,但是『沒有濫用職權之心』。 薄熙來又講到此案另一個關鍵證人徐明。薄熙來說:『徐明對我兒子留學的資助,我失察少教,難辭其咎,我有責任,作為父親,子不教父之過,我對他受助的機票、住宿等等不知情。徐明和谷開來尼斯房產的事,我現在也不知曉,我對該房產概不知情。與我有關的關於尼斯房產的證據,祗是說‘十年前有一次偶然我回家碰到徐明、谷開來,谷開來祗是給我提起了幾句,我當時祗是點了頭微笑了幾下’,其實對這個情節我沒有印象。』 對於被控貪污500萬工程款,薄熙來說這事情『早已在腦子裡也沒有印象』。對於『唐蕭林3次送錢的事』,薄熙來亦表示『子虛烏有』,『十年前他(唐蕭林)就是個投機倒賣、假話連篇的人,我不想對他的證言再作評論』。 『現在深陷牢獄之災,百感交集,也祗剩餘生。我也想對谷開來說,我最近聽別人說你收了很多錢,的確是不應該的,但我也聽說,你收的錢裡邊大部分是合法的。』薄熙來說。說到這裡,薄熙來再次強調起訴書對其貪腐指控『嚴重失實』,『我沒有管好家人和下屬,我有大過,對不起黨和群眾』。 他在陳述的最後說道,這次審判歷時五天,讓控辯雙方都有機會充分發表意見,還有微博傳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實、追求公正的決心,也使其對中國司法的未來又增添了信心。在看守所,醫療飲食都好,表明山東人厚道,『沒有落井下石』。   公訴人在法庭辯論時指出,在法庭調查中,針對指控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的犯罪事實,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出示、宣讀了被告人薄熙來的自書材料、在偵查階段的親筆供詞、在審查起訴階段的訊問筆錄,對出庭證人徐明、王正剛、王立軍進行了詢問,出示、宣讀和播放了由於法定原因不能出庭作證的薄谷開來、唐蕭林等證人的詢問筆錄、親筆證詞和作證的同步錄音錄像,出示、宣讀了大量的相關證人證言筆錄,出示了相關書證、物證照片、電子數據等客觀性證據。     公訴人強調,這些證據,經過當庭舉證和質證,不僅證明了這些證據的合法性、客觀性、關聯性,而且證明了這些證據之間能够相互印證,形成了確實充分並且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據體系,充分證明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