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執法部門已跟進 公民監察食肆播宣傳片

2013-09-12

【本報訊】南灣區一食肆循環播放「公民監察」的競選宣傳短片。選委會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相關個案已交執法部門跟進。「公民監察」則表示,在選舉期間沒有購買任何商業廣告。 前日早上,本報收到消息指,南灣區一間食肆的電視,播放一個競選組別的宣傳短片,懷疑已違反《立法會選舉法》第八十條:禁止直接或間接透過商業廣告的宣傳工具,在社會傳播媒介或其他媒介進行競選宣傳。 記者到現場見到,一個印有「窩蜂傳媒」的字眼和標誌的屏幕,循環播放競選組別「公民監察」的、約三分鐘的宣傳短片,每隔十分鐘左右播放一次。除了這短片外,該屏幕也播放其他廣告,如:推介食肆。 前日早上,本報致函選委會查詢,該個案是否違反《立法會選舉法》第八十條。直至深夜,選委會人員致電回覆記者時稱:「基本上可肯定的是你所理解的,譬如第八十條所禁止的商業廣告行為是存在的…….」 該人員表示,選委會將派員到場視察,進一步了解。直至昨晚深夜,選委會透過手機短訊回覆本報:「就有關『窩蜂傳媒』事件,選管會已聯絡保安部隊,相關個案亦已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林玉鳳:需進一步了解 昨日傍晚,「公民監察」在友誼廣場舉行公民集會,主題是「選舉有公平,澳門有明天!」第一候選人林玉鳳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不知道有食肆的屏幕播放「公民監察」的短片,需要進一步了解。 之後,「公民監察」競選團隊回覆本報時表示,他們在選舉期間沒有購買任何商業廣告。他們正在了解食肆屏幕播放宣傳短片一事,還未能聯絡上「窩蜂傳媒」。曾否與「窩蜂傳媒」接觸?對方表示:「無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