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914號
2013年09月14日
星期六
王金平續打行政官司保立委資格
2013-09-14
【香港中通社9月13日電】台北消息:被指涉及司法關說的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遭國民黨撤銷黨籍後,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獲准保留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外,還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交假處分聲請狀,力爭保留立委資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3日指出,已分案給承辦法官處理。 國民黨考紀會11日上午撤銷王金平黨籍,當天即將黨籍喪失證明書送到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隨即以電子公文函轉『立法院』,要求註銷王金平立委名籍。『立法院』秘書處處長莊麗珍12日證實,『中選會』的有關電子公文已送達『立法院』。 根據台灣的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分區立委從喪失黨籍之日起就失去立委資格。因此,『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13日表示,『中選會』將收到的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以電子公文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工作已完成,之後就是王金平與國民黨之間的民事訴訟問題。 『中選會』表示,經清查發現,近幾年處理的3件『註銷不分區立委名籍』案,包括民進黨於2002年6月14日來函指該黨不分區立委邱彰已喪失該黨黨籍,以及台聯黨於今年7月15日將不分區立委林世嘉的黨籍喪失證明書送抵『中選會』,該會都在收到公文後同一天就行文『立法院』,『立法院』也在當天完成註銷相關人士的立委名籍。但這次王金平不分區立委註銷案,遲至13日下午為止,仍未完成註銷程序;這次做法與以往明顯不同,『立法院』顯然有不同考慮。 而在王金平方面,繼11日委由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並提出假處分、緊急處置後,12日也由律師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據台媒報道,王金平向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的內容,是主張不應被撤銷立委資格,『相對人』是『立法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3日並未透露王金平聲請假處分的內容,僅說『隨到隨分』,收到狀紙後已分案給承辦庭法官處理,一有結果會將裁定結果送達雙方當事人。